中国财富网讯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月17日发布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以及摘星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永泰能源净利预计同比大增逾30倍;同时,永泰能源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ST永泰”变更为“ST永泰”,即将复牌交易。
完成重整,经营业绩大幅增长
永泰能源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亿元-48.05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44.8亿元-4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3195.87%-3327.85%。业绩大增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永泰能源完成重整,债务重组收益45.1亿元人民币。扣除债务重组这一非经常性损益后,2020年永泰能源净利润预计为1.13亿元-1.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123.2%-155.9%。
同时,永泰能源预计2020年度实现每股收益为0.2079元-0.2163元人民币,和上年同期每股收益0.0113元人民币相比较,将实现18-19倍的增长。
公告显示,永泰能源对照《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鉴于永泰能源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永泰能源债务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债务结构得到优化,财务状况得到较大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得到加强,经营业绩得到提升,永泰能源步入稳定向好的发展阶段。
摘星 “*ST永泰”变更为“ST永泰”
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回顾A股历史,重整是发生债务危机上市公司解决债务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很多债务企业具备挽救价值和再生可能。永泰能源结合产业发展方向,重整完成,成功摘星。
本次永泰能源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ST永泰”变更为“ST永泰”,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回顾重整历程,2020年9月25日,晋中中院裁定受理永泰能源重整,永泰能源股票于2020年9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永泰”;2020年12月16日,晋中中院作出(2020)晋07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永泰能源重整计划,重整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30日,永泰能源收到晋中中院送达的(2020)晋07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永泰能源重整程序。
三块优质资产,保持“造血”能力
煤炭、电力、石化皆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础性行业。作为A股*的民营能源上市公司,电力、煤炭和石化是其协同发展的“三驾马车”。电力业务方面,永泰能源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将加快推进在建华兴电厂二期、南阳电厂2#机组、丹阳电厂等电力项目进度,争取早日投产见效,实现在运电力装机规模1109万千瓦的目标;煤炭业务方面,永泰能源将创新煤炭生产运作管理,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通过系统优化升级,产能核定,将煤炭产能从975万吨/年提升至1155万吨/年,后续恢复融资功能后,还将开发现有优质煤炭储备项目,实现年新增产能300万吨-600万吨,为长期发展提供坚强后盾。
市场化的法则,会逐步推进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提升,以实绩回报投资者和社会,为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不断注入活力。永泰能源借助重整程序,按照市场化原则,用法律手段推进重整,改善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和提升效益,永泰能源或将由此站在新起点,步入更好的发展轨道。
永泰能源曾表示,重整计划完成后,公司将立足于现有综合能源核心业务基础,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及区位优势,坚持和推进“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的发展战略,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大型综合能源供应商。(里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