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依法承当法令职责。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转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906,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承认,上市流转数量为该限售期的悉数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数量为28,042,7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6.78%,限售期为12个月。
●本次上市流转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0日为非买卖日,上市流转日顺延至2021年11月1日)。
一、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类型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赞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答应[2020]2231号),泰坦科技初次向社会揭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62,315股,并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完结后,总股本为76,248,960股,其间有限售条件流转股60,681,698股,无限售条件流转股为15,567,262股。公司初次揭露发行的网下配售的689,340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4月30日上市流转。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为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初次揭露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详细状况如下:
1、公司初次揭露发行战略配售之*办理人员与中心职工专项财物办理计划“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泰坦科技职工参加科创板战略配售调集财物办理方案”,触及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1,906,231股,为该限售期的悉数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0%。
2、公司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触及股东数量为45名,对应股票数量28,042,7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6.78%。
上述限售股股东数量算计为46名,对应股份数量为29,948,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8%,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12个月,现限售期行将届满,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上市流转。
二、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构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改变状况
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归于初次揭露发行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限售股构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改变的状况。
三、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的有关许诺
依据《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请求免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转的许诺如下:
(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发行人的董事刘春松、王林的许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买卖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许托付别人办理自己直接或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自己直接或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自己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办理人员时承认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越自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买卖之日起六个月内,若自己申报离任的,自申报离任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自己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买卖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若自己申报离任的,自申报离任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自己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3)自己直接或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确定时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自己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4)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接连二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自己直接或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确定时在原有确定时限的基础上主动延伸六个月。
(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确定许诺不会因自己在公司的职务改变、离任等原因此抛弃实行。
(6)若发行人上市后存在《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第十二章第二节规矩的严重违法景象,触及退市规范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议或许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停止上市前,自己许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7)自己若未实行上述许诺,由此发生的收益将归公司一切,而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状况,及时、充沛发表许诺未能实行、无法实行或无法如期实行的详细原因并向出资者抱歉;若未依照司法文书确定的补偿方法和补偿金额依法补偿的,自补偿职责建立之日至补偿许诺实行结束不得在公司处收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8)自己确保有权签署本许诺函,且本许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自己构成有用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许诺。
(9)本许诺函自自己签字之日起收效。(二)持有发行人申报前6个月内增资扩股股份的股东钟鼎出资、钟鼎青蓝、平潭建发的确定许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许托付别人办理本企业在2019年12月26日前已直接或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在2019年12月26日前已直接或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企业参加发行人2019年12月增资的工商改变登记手续完结之日(2019年12月26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托付别人办理本企业认购的发行人的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认购的发行人的该部分新增股份。
(2)本企业若未实行上述许诺,由此发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一切,而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状况,及时、充沛发表许诺未能实行、无法实行或无法如期实行的详细原因并向出资者抱歉;若未依照有关司法文书确定的补偿方法和补偿金额依法补偿的,自补偿职责建立之日至补偿许诺实行结束不得在发行人处收取股东分红(如有)。
(3)本企业确保有权签署本许诺函,且本许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企业构成有用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许诺。
(4)本许诺函自本企业签署之日起收效。
(三)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彭震、厦门创丰、上海创丰、温州东楷、古交金牛、宁波创丰、国投创丰许诺:
彭震、厦门创丰、上海创丰、温州东楷、古交金牛、宁波创丰、国投创丰的许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许托付别人办理自己/本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自己/本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
(2)自己/本企业若未实行上述许诺,由此发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一切,而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状况,及时、充沛发表许诺未能实行、无法实行或无法如期实行的详细原因并向出资者抱歉;若未依照有关司法文书确定的补偿方法和补偿金额依法补偿的,自补偿职责建立之日至补偿许诺实行结束不得在发行人处收取股东分红(如有)。
(3)自己/本企业确保有权签署本许诺函,且本许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企业构成有用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许诺。
(4)本许诺函自自己/本企业签署之日起收效。
(四)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限售组织
除上述已出具许诺函的股东需依照许诺状况实行股份确定责任外,公司其他股东需依据《公司法》第141条的规矩,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上市买卖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托付别人办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确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添加的股份,亦将平等依照上述限售组织履行。
五、中介组织核对定见
经核对,保荐组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为:
泰坦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转契合《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科创板上市公司继续监管方法》等相关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免除限售数量、上市流转时刻等均契合有关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矩和股东许诺;本次免除限售股份股东严厉实行了其在初次揭露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确定许诺;到本核对定见出具之日,泰坦科技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发表实在、精确、完好。保荐组织对泰坦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转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状况
(一)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总数为29,948,971股
1、本次上市流转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906,231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承认,上市流转数量为该限售期的悉数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转的限售股数量为28,042,740股。
(二)本次上市流转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转明细清单
注:(1)潍坊大地出资办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更名为青岛阳光大地出资办理有限公司
(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存四位小数;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景象,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的。
限售股上市流转状况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转的核对定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