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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房永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国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战略委员会成员:房永生、王国强、刘中华、张林琦(其中房永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邵少敏、房永生、张林琦(其中邵少敏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何斌辉、邵少敏、吴青谊(其中何斌辉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邵少敏、何斌辉、房永生(其中邵少敏担任主任委员);
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公司*管理人员
1、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国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2、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中华先生、白星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聘任吴青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青谊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聘任 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周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进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附后)。
五、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长:房永生,男,195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至1999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副所长;1999年至2015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2015年退休。1999年至2006年任上海中科生龙达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房永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国强先生签有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139.42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副董事长:王国强,男,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2年至1996年任山东滨州医学院组胚教研室助教;1996年至2001年,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组织胚胎学教研室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6年历任上海中科开瑞生物芯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历任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国市场总监;2010年4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国强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长房永生先生签有一致行动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494.52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
(1)房永生,参见(一)董事长简历;
(2)王国强,参见(二)副董事长简历;
(3)刘中华,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年至1998年任泰山医学院教师;1998年至2001年于西安交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2001年至2005年于西安交通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2005年至2010年任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08年至2009年在美国纽约血液中心以及洛克菲勒大学艾伦?戴蒙德艾滋病研究中心合作交流研究;2010年8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副总经理。
刘中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44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林琦,男,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3月至1993年3月,英国爱丁堡大学遗传学系博士后;1993年3月至1998年7月,美国洛克菲勒大学博士后;1998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美国洛克菲勒大学助理教授;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美国洛克菲勒大学副教授;2007年1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任清华大学医学院副院长;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林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提名委员会
(1)邵少敏,男,196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职称。1988年7月至1995年12月,历任浙江省体改委证券处、浙江省证券委办公室副处长、浙江省证管办发行上市部副主任;1995年12月至1998年1月,任浙江省德清县副县长;1998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原杭州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稽查处处长;2001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浙商证券(原金信证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2006年6月至2007年2月,任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07年10月至今,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1年5月至今,任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仲裁委仲裁员;2015年11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兼职导师;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邵少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房永生,参见(一)董事长简历
(3)张林琦,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1、战略委员会(4)
3、审计委员会成员
(1)何斌辉,男,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经济师(中级)职称,保荐代表人。1997年10月至2000年4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总部项目经理;2000年4月至2009年5月,历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投行部总经理、股票发行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筹备组成员;2009年5月至2016年7月,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行总部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招银协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斌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邵少敏,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提名委员会(1)
(3)吴青谊,男,1973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至1998年任职于杭州盐业公司;1998年任职于杭州市体改委证券处、杭州市政府证券委员会办公室;1999年至2002年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2002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吴青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2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邵少敏,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提名委员会(1)
(2)何斌辉,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3、审计委员会(1)
(3)房永生,参见(一)董事长简历
(四)总经理,王国强,参加(二)副董事长
(五)副总经理
1、刘中华,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1、战略委员会 (3)
2、白星华,男,1979年5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11年1月,历任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生产线领班、生产部工艺主管、技术部项目投资经理,正海集团企业发展部*管理主管。2011年1月至2019年10月,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白星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董事会秘书:吴青谊,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3、审计委员会(3),吴青谊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七)财务总监:吴青谊,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3、审计委员会(3);
(八)证券事务代表:周进,男,1984年9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任职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周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周进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南国置业今日涨停,全天换手率17.29%,成交额9.19亿元,振幅9.51%。龙虎榜数据显示,机构净卖出2082.84万元,营业部席位合计净买入5087.81万元。
深交所公开信息显示,当日该股因日涨幅偏离值达11.81%上榜,机构专用席位净卖出2082.84万元。
证券时报•统计显示,上榜的前五大买卖营业部合计成交1.70亿元,其中,买入成交额为1.00亿元,卖出成交额为7002.52万元,合计净买入3004.97万元。
具体来看,今日上榜的营业部中,共有2家机构专用席位现身,即买五、卖二、卖三,合计净卖出2082.84万元。
近半年该股累计上榜龙虎榜14次,上榜次日股价平均跌0.20%,上榜后5日平均跌10.71%。
资金流向方面,今日该股主力资金净流入1.72亿元,其中,特大单净流入1.94亿元,大单资金净流出2259.64万元。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9亿元。()
南国置业6月9日交易公开信息
买/卖 | 会员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 卖出金额(万元) |
---|---|---|---|
买一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陆家嘴证券营业部 | 3201.56 | 0.00 |
买二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交子大道证券营业部 | 1796.52 | 5.30 |
买三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1562.45 | 8.90 |
买四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950.92 | 0.00 |
买五 | 机构专用 | 859.08 | 1202.42 |
卖一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砂路证券营业部 | 9.68 | 2009.91 |
卖二 | 机构专用 | 0.00 | 1739.50 |
卖三 | 机构专用 | 859.08 | 1202.42 |
卖四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816.29 | 1070.28 |
卖五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811.00 | 966.21 |
龙虎大师、超级复盘
龙虎榜、复盘、机构、机构动向、营业部、游资、深股通净买入、公开信息
注:本文系新闻报道,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 roadshow.sseinfo.com)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规划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定于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3:00-14:00以网络形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国强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
财务总监:张昌久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 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8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sssw@s-sbio.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6201531
联系邮箱:sssw@s-sbi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 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10.00元
● 相关日期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10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8,62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86,200,000.00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10.00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按照该通知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企业所得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9.00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10.0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配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0225599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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