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广发基金官网」城建发展股吧》,是否对你有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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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要求,本公司现提示广大投资者对如下事项予以关注:
一、本公司网上直销(包括本公司官网、广发基金APP、广发基金微信公众服务号,下同)投资者,须按要求提供身份资料信息,包括:
1.个人投资者身份资料信息: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居住地址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证件有效期和照片;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非本人的,还应提供账户实际控制人和交易实际受益人的身份信息。
机构投资者(含以产品名义开户的投资者)身份资料信息: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证明投资者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统称身份证件)的名称、号码、有效期限和影印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和影印件;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以及有关投资者股权(或控制权)、股东、董事会成员和*管理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等。
存在代理关系的,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影印件以及相关授权委托文件。
2.投资者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以及诚信记录。
二、网上直销投资者身份资料信息缺失、发生变更、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应及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或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完善、修改、更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照片或影印件。
三、本公司将持续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对投资者身份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投资者未能按时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本公司将对其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投资者拒绝配合本公司进行身份识别工作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拒绝与其新建立业务关系或终止已有业务关系。
为避免影响账户的正常使用,请各位投资者积极配合本公司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信息并及时更新。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智通财经APP讯,城建发展(600266.SH)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27.27亿元,同比增长119.11%。归母净利润5.52亿元,同比下降34.66%,扣非净利润10.19亿元,同比增长89.09%,基本每股收益0.1821元。
公告称,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为公司项目结转收入增加所致。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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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8月16日起,将本基金调整为暂停投资者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10,00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合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超过10,000,000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失败。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9日15:00 止。2018年8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7,168,020.5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9,833,432.31份的57.5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7,001,670.86份基金份额同意,166,349.69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03%,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8年8月13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8年8月16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工商银行《关于召开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终止基金合同的意见征询函》的回函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关于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9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上的《关于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2018年8月16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等业务。
关于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9日15:00 止。2018年8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29,616,300.1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55,137,572.81份的53.7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9,484,830.39份基金份额同意,111,472.13份基金份额反对,19,997.61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56%,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8年8月13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8年8月16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招商银行《关于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终止基金合同的意见征询函》的回函
关于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9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上的《关于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关于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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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0月25日起,将本基金调整为暂停投资者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5,00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合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超过5,000,000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失败。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恒泰证券为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恒泰证券销售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64,C类基金代码:002865),投资者自2018年10月24日起可在恒泰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关于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568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15日生效,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担任基金管理人。为了能够更好满足更多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按照《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8年10月25日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为:006479,美元现汇份额基金代码为:006480),并自该日起接受投资者对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原《基金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份额为现有的基金份额类别。两类份额将分别设置代码,分别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认申购、赎回等业务。
A类份额与C类份额仅在销售服务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代码上存在区别,在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单位面值、运作形式等其他方面完全一致。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包括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C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持有期限内,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相应的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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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赎回期限少于7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期限超过7天(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则不收取赎回费。
二、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其他重要事项
自2018年10月25日起,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270042、006479)暂停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10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合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人民币份额金额超过100,000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本基金美元现汇份额(基金代码:000055、006480)暂停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14,000美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合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美元现汇份额金额超过14,000美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四、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模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符合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的《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本次修改内容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附件:《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