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证券网(美的电器股票)

2022-06-11 20:44:41 基金 xialuote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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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中天证券网」美的电器股票》,是否对你有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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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存在违法违规,中天证券董事长马功勋、财务总监王力华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总经理李安有、合规总监吴旭则被采取监管谈话。

在证监会下发的监管文件中,中天证券存在三项违规违法问题:一是在累积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向相关股东分配利润,且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二是未及时就有关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三是分配利润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向监管部门报送的月报不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在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截至2018年年底,中天证券的未分配利润为-2.89亿元.

数据显示,中天证券2017年和2018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19亿和-1.19亿元。2018年除信用交易业务录得9300万元营业利润外,其余经纪、自营、资管和投行四大业务全部录得亏损,营业利润分别为-1400万、-8714万、-7万和-2526万元。中天证券在年报中表示,2018年A 股市场总体呈现单边下行走势,而债券市场分化严重,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在上半年收益 率下行,而中低等级信用债受信用违约事件以及严监管和资管新规影响,流动性几乎枯竭,收益率大幅上行。数据显示,中天证券2018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784万元。

连续两年的净亏损不仅使中天证券无法正常分红,还令其被迫搁置上市计划。2017年7月,中天证券就其IPO项目聘请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律师及会计事务所等事务进行公开招标,但后因连续两年净亏损而被迫中止。在此之前,中天证券曾多次进行增资扩股。公开资料显示,中天证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22.25亿元;2016年6月,中天证券完成面向辽宁省属国有企业的增资扩股,募得资金17.5亿元;2017年6月,中天证券再次面向社会资本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增至63.85亿元。

资料显示,在此次4名高管接连被出具警示函或被监管谈话之前,中天证券还多次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3月,中天证券因存在挪用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的资金情况被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据了解,中天证券在办理融资融券业务资金交收时,未按照公司业务流程计算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的自有资金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划款,导致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在5个交易日出现缺口,累计金额8360万元;2018年11月,中天证券天津中山路一员工因用个人报备手机代客户发出新股申购委托指令,存在代客户证券认购的行为被天津证监局监管谈话;2017年12月,中天证券因存在对所持“东特钢SCP001债券”的估值计量有失公允性,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层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就东北特钢债务的账务处理事项履行相关职责等原因被辽宁证监局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在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中天证券被评为“BB”级。

关于中天证券为何在累积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下执意相关股东分红,且未履行相关决议程序及向监管部门报备,中国网财经记者先后致电其官网和年报所留联系方式,但均无人接听。

2018年年报显示,中天证券现共有6名股东,其中辽宁省国资委持有40.16%,为第一大股东;其余5名股东分别是本钢集团、辽宁省投资集团、辽渔集团、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和辽宁能源投资集团,均为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

本文源自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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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电器股票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美的集团股价整体下滑24.23%。在股价整体下跌的同时,巨潮资讯网显示,去年年底,有股东减持了美的集团近300万股。笔者注意到,在美的集团股价整体下滑的背后,美的集团自身亦存在隐患。2021年期间,美的集团旗下一控股子公司被查实存在价格欺诈问题;同时,美的集团原副总裁肖某光妻子被查实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而原副总裁肖某光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士。

去年全年股价下跌超20% 一股东年末减持近300万股

据同花顺数据显示,2021年1月4日,美的集团当天的收盘价为97.41元/股(按前复权);2021年12月31日,美的集团当天的收盘价为73.81元/股(按前复权),即全年股价整体下跌了24.23%。

笔者留意到,美的集团2021年股价整体下跌的背后,有股东抓住年尾即2021年12月31日减持了美的集团近300万股。

巨潮资讯网显示,2021年12月31日,股东“美的集团合伙人第三期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减持了美的集团2,846,445股。

股价下跌背后的“管理隐患”:有控股子公司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在美的集团于2021年全年股价整体下滑的背后,笔者留意到,其旗下控股子公司存在管理方面的“隐患”。

据信用中国在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即顺市监北罚字﹝2020﹞153号,显示,当事人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30日和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日期间,在“美的净水器官方旗舰店”网络商店对800G净水器商品进行多次促销活动时,采取虚假优惠折价手段和谎称涨价手段,诱骗他人购买的行为,构成《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指的“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价格欺诈行为。

同时,处罚书显示,当事人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0时-1时和2021年2月1日在“美的厨房电器官方旗舰店”网络商店对商品进行促销活动的过程中,采取虚假优惠折价手段,诱骗他人购买的行为,构成《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指的“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价格欺诈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做出罚款90000元的决定。

据天眼查,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9日,其中,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美的国际控股集团持股25%。

股价下跌背后的“管理隐患”:原副总裁肖某光妻子被查实内幕交易

除了上述美的集团旗下有控股子公司存在价格欺诈的情况外,美的集团存在的“管理隐患”还体现在高管方面。

2021年10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2021】19号详细记录了美的集团原副总裁肖某光妻子陈宏的违法事实。

2020年1月3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相关人员到合康新能(300048)浙江嘉善办公室与叶某吾、范某等人会面,谈到初步合作意向。

2020年1月13日,美的集团内部召开讨论会,董事长方某波同意推进收购合康新能事宜。

2020年1月13至14日,叶某吾与美的集团相关人员就转让股票的具体细节进行沟通协商。

2020年3月23日,美的集团执委会讨论并通过对合康新能的收购方案。

2020年3月25日,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暖通,为美的集团子公司)与合康新能原控股股东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叶某吾、刘某成签署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197,543,645股合康新能股份、刘某成将其持有的11,141,773股合康新能股份(合计208,685,4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8.73%)转让给美的暖通。同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叶某吾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和叶某吾将合计持有的55,747,255股(占合康新能总股本的5%)合康新能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为本次交易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15个月。上述交易完成后,美的暖通将控制合康新能23.73%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将成为合康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何某健将成为合康新能的实际控制人。

3月25日收市后,美的集团发布了《关于收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合康新能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构成《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重大事件。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的规定,该信息在依法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3月25日。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2020年3月23日,美的集团执委会表决通过对合康新能的收购方案,肖某光作为美的集团副总裁参加执委会表决事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情时间不晚于2020年3月23日。陈宏系肖某光妻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于2020年3月25日7:58分,13:34分,14:33分有3次通话联系。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交易中,陈宏实为使用他人账号进行交易。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书,即陈宏使用“陈某媚”证券账户交易合康新能情况,显示,“陈某媚”证券账户于2011年1月12日开立于安信证券佛山顺德政通路证券营业部。陈某媚系陈宏的堂姐,“陈某媚”证券账户由陈宏实际控制和使用,资金来源主要为肖某光、陈宏夫妇。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宏于2020年3月25日14:35分开始通过电脑委托下单,分3笔共计买入150,000股合康新能的股票,成交金额503,000元。2020年6月2日至3日,该账户将150,000股合康新能股票全部卖出,盈利105,722.2元。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形成高度吻合,单日成交金额明显放大,交易习惯明显改变,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处罚书显示,上述事实,有相关公告、证券账户资料及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及银行流水、询问笔录、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陈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陈宏处以800,000元罚款。

据美的集团2020年度报告,肖明光,男,硕士,2000 年加入美的,曾任美的集团财务管理部副总监和经营管理部总监、美的电器审计监察部总监、美的电器董事、美的集团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报告期内,其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43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半年报,副总裁肖明光因工作原因于2021年4月30日被解聘。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天眼查、同花顺、巨潮资讯网、证监会官网)


中天证券网上销户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8-6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5年10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5年11月5日,公司2015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计划相关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5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30日,授予价格5.13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83名激励对象授予77,590,000股限制性股票等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2015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出具了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383人调整为29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77,590,000股调整为60,410,000股。

2016年1月4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激励对象299人限制性股票60,410,000股,授予价格5.13元/股,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2016年1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1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400,000股,并相应调整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1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400,000股,并对调整后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6年8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650,000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650,000股。

2017年1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7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3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65,000股;回购并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700,000股。

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6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9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560,000股,并相应调整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9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560,000股,并对调整后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7年7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787,500股,并相应调整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787,500股,并对调整后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8年4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58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52,500股。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1,330,000股,其中包含因离职失去资格的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900,000股,因考核不合格的7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430,000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1,3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因离职失去资格的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900,000股;因考核不合格的7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43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对调整后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41,242,500股,包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9,247,500股和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尚需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99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42元/股。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1,242,500股,包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247,500股和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尚需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99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42元/股。

二、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说明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一)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由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已实施完毕,交易标的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持有的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已过户至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劳动关系隶属于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激励对象已失去了激励资格,且该部分失去激励资格的员工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数量中占比较高。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继续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5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股票的情况及后续措施

1.回购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247,500股,公司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尚需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995,000股,共计41,242,5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7,007,249,679的0.59%。

2.回购价格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13元/股。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款“激励对象因获授的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管的该部分现金股利,并做相应会计处理。”之规定,在公司2016年年度、2017年年度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3/(1+0.5)=3.42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41,049,350元。

4.后续措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承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18年5月23日起6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通过完善内部激励体系等方式继续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同行成功经验和公司实际情况,研究有效激励方式,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三、本次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注:以2018年5月17日总股本7,046,497,179股为基准进行计算。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方法的规定,本次终止后对于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953.12万元在2018年度加速提取,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计提。综上所述,公司因本次终止及注销激励计划需在2018年计提股份支付费用953.12万元。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东权益,会对公司短期内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由于股份支付费用加速提取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的规定,本次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已实施完毕,交易标的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持有的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已过户至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劳动关系隶属于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激励对象已失去了激励资格,且该部分失去激励资格的员工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数量中占比较高。在上述情况下,公司继续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1,242,500股,包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247,500股和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尚需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99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42元/股。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本次终止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及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由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已实施完毕,交易标的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持有的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已过户至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劳动关系隶属于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激励对象已失去了激励资格,且该部分失去激励资格的员工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数量中占比较高。在上述情况下,公司继续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1,242,500股,包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247,500股和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尚需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99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42元/股。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审议本次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15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七、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终止事宜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终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事项尚需依法履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37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


中天证券网上营业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天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天证券指定平台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961)、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962)、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550)、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552)、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592)、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594)、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548)、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588)、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617)、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629)、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631)。

三、优惠活动

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天证券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中天证券的规定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中天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iztzq.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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