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 56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陈森洁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海燕、沈高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变化。
● 因公司2021年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导致实际控制人陈森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桢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2.21%增加至43.32%,被动增加持股比例为1.11%。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截至2022年1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7,44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详见公告:临 2022-004)
经公司申请,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37,443,3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导致实际控制人陈森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世纪阳光、浙江桢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2.21%增加至43.32%,被动增加持股比例为1.11%。其中:
1. 陈森洁先生持有的股份比例由7.95%增加至8.16%,变动比例0.21%;
2. 世纪阳光持有的股份比例由32.14%增加至32.99%,变动比例0.85%;
3. 浙江桢利持有的股份比例由2.12%增加至2.17%,变动比例0.05%。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图:
三、其他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阳光照明
股票代码:6002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森洁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世纪阳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舜杰东路366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舜杰东路36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通江中路210号
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通江中路210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因公司2021年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