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产财产遵循以下六个分配步骤:(1)首先支付破产开支;(2)其次为共益债务;(3)接着是偿还欠员工的薪资、医疗保障、工伤补贴及补偿金等个人账目缴纳社保福利;(4)然后再支付破产企业拖欠的社保费及税收;(5)最后是处理普通债权人的债款。在清算所有应得款项后若仍有剩余,则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其一,拖欠员工的薪资及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其二,社会保险费和税费;其三,普通债权人的债权。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按比例分配。如分配结束后仍有盈余,将依法上交国家。总而言之,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理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各方面利益得到保护。
清算资产经完全偿还债务并交纳相关税款之后,剩余部分即为最终的净资产,属于投资者,即所有者。各位股东依据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有的经济利益,数值等于资产与负债之差。所有者权益主要包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等。
剩余财产分配方案确定后,应由清算组立即开始执行。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应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有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合同、章程的规定或出资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剩余资产的清算分为两步。第一步,由清算组提出剩余资产分配方案,需债权人会议讨论并通过。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审查债权证明、确认债权及数据、讨论和通过和解协议及破产财产处理分配方案。法院或债权人会议主席有权召集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有效,必须执行。
1、公司破产剩余财产大于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2、未分配利润=历年结存的利润+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提取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注销,未分配利润直接做分配就可以了。
3、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净资产 =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法律依据:《破产法》第30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剩余资产的清算分为两步。第一步,由清算组提出剩余资产分配方案,需债权人会议讨论并通过。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审查债权证明、确认债权及数据、讨论和通过和解协议及破产财产处理分配方案。法院或债权人会议主席有权召集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有效,必须执行。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首先,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随后,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第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拍卖资产的清算主要涉及税收、法律程序以及资产处置等环节。首先,不论拍卖行为是纳税人主动选择,还是由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收入都需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税收具有优先权,即在纳税人欠缴税款前,税收应先于其他债务如抵押、质押或留置权得到清偿。
1、公司申请破产后,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分配的,管理人应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剩下的债务可无需再偿还。【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破产清算结束后,尚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将不再被追讨,但如发现破产人尚有其他应供分配之财产,可申请追加分配。
3、在破产清算阶段,若公司无力支付员工补偿金,则员工可采取如下措施依法维护权益。首当其冲,员工需向破产管理方申报债权,由后者进行核实确认。其次,员工应关注破产企业是否存在尚未处置的财产,如隐藏、转移或未被察觉的资产。
1、破产财产遵循以下六个分配步骤:(1)首先支付破产开支;(2)其次为共益债务;(3)接着是偿还欠员工的薪资、医疗保障、工伤补贴及补偿金等个人账目缴纳社保福利;(4)然后再支付破产企业拖欠的社保费及税收;(5)最后是处理普通债权人的债款。在清算所有应得款项后若仍有剩余,则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2、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劳动债权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企业破产后的债务偿还依次为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职工工资与福利,包含医疗、伤残补贴以及抚恤费用;划归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金等社保费用;此外,还需偿还企业欠下的税费;最后为普通清算债权。
4、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