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因为股权转让导致股东变更,那么原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这种情况下,原股东可以根据转让协议获得相应的转让款。公司注销。如果原股东要求公司注销,那么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销。在注销前,公司需要清算财产,将剩余的财产分配给各股东。
1、公司股东按合法程序将所持股权转让给他人后,是否对公司盈余还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呢,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
2、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能否请求分配其持股期间公司盈利的分红,取决于股利分配方案通过的时间。若股利分配方案在股权转让前已通过,尽管股权已转让,原股东仍可请求分红。反之,若股利分配方案在股权出让后才通过,分红收益权随股权转移,故原股东无权请求该分红。若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有特别约定,应遵从约定。
3、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分红与股权转让的处理方式确实需仔细考虑。首先,不论先分红再转让,还是不分红直接转让,计算转让价格始终基于净资产,这部分收益在操作顺序上并无太大差异。直接转让股权时,基准日为股权交割日,交易价格依据净资产计算。
4、先履行上述程序和实体要件,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风险较小,但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2)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
5、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未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
6、股权转让 并办理 股东变更 登记后,原股东即丧失股东资格,不得主张包括分红权在内的任何 股东权利 。但在 股权转让合同 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先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应付股利,借:应付股利,货:银行存款,按股东A借款处理,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如果公司的实收资本金额没有变化,不用做账,另外变为一人有限公司后,每年必须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做财务审计。
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方式: 协商确定转让价格:转让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包含未分配利润的转让价格。这种方式较为直接,但需要双方对未分配利润的价值有共同的认识。 先分配后转让:在股权转让前,公司可以先进行利润分配,将未分配利润以股息或红利的形式分配给股东。
可以先分配利润,账务处理如下: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现金 注意:股东取得股利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股东A借款处理:借:其他应收款--A 贷:现金 如果公司实收资本金额没有变化,无需做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方式: 协商确定转让价格:转让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包含未分配利润的转让价格。这种方式较为直接,但需要双方对未分配利润的价值有共同的认识。 先分配后转让:在股权转让前,公司可以先进行利润分配,将未分配利润以股息或红利的形式分配给股东。
如果不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股权转让时转让方需要按照其增值额缴纳所得税,这部分未分配利润数额将作为应税所得一并计算。而如果实施利润分配,则转让方分得的红利将纳入转让方整体汇算清缴的范畴。此外,如果转让方其他业务存在亏损,先进行利润分配可能会达到一定的节税效果。
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分配利润的处理通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来执行。 若协议中没有具体规定,则通常遵守以下规则:转让前产生的未分配利润归现有股东保留和享受。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以股权转让价是否包含未分配利润来决定。
该情况可以按照按照股权比例分配、转让给受让方、按照约定处理三种方法处理。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如果公司章程或合同协议中有规定,未分配利润可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原有股东。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并不影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将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未分配利润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