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4188元。这意味着,按照*的缴存比例5%计算,单位和个人每月各自需要缴纳的补充公积金金额为34188元×5%=1704元。因此,补充公积金月缴存上限金额为1704元×2=3418元(单位和个人合计)。缴存下限 除了上限规定外,上海补充公积金还有缴存下限的规定。
根据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缴纳比例在8%到12%之间,且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为1:1。这意味着,南京在职职工的*月缴存额为260.8元,即1630元的8%乘以2,相比去年的238元,增加了24元。*月缴存额可达3888元,即16200元的12%乘以2,比去年的3648元增加了240元。
计算公式是: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缴存基数×个人比例。而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在5%到12%之间,由当地政策和公司单位规定(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一致)。
计算方式: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具体来说,就是将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得出月平均工资,这个数就是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下限通常不能低于当地*工资标准,上限则是缴存地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1、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式如下:新参加工作职工:对于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为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新调入职工:对于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总额。
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除以12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如下:缴存基数计算公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 职工去年工资总额 ÷ 12工资总额包含内容: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3、住房公积金基数计算方法: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职工本人的一年工资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年之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