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代表大会一人提案十三人附议,按照1986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职代会应行使的职权是:定期听取厂长工作报告。
年终公司会议一般涉及各部门的财务指标或预算完成情况考核,评分。本年度预算完成情况汇总分析,下一年的预算制定。如果有需要财务总监发言,请先与公司分管财务的主要负责人沟通后再确认议题。
会议主要讨论和决定以下内容: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投资项目、人事任免及重大财务支出等。会议议题明确,针对性强,确保会议效率。会议组织与主持 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行政部负责组织,确保会议通知、资料准备及会议纪要的撰写与分发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主题和目的。记录会议的主要议题和召开会议的目的,以便回顾和理解会议的核心内容。 参会人员。记录参加会议的所有经理和相关人员的名单,包括主要领导和各部门经理等。 会议讨论事项。详细记录会议中讨论的各项议题,包括业务发展、项目进展、团队管理等,以及对应的观点和决策。
1、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在国有企业中,工会的任务是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并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第三十五条中规定,工会会员需按月缴纳会费,费用标准遵循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须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工资总额计算需遵循国家统计局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拨款,应纳入预算,每季度划拨,具体方式由各级总工会与财政部门商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