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这真的太令人惊讶了!今天由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股权分配中的那些坑〖合伙人计划,融资,都踩中了哪些创业 坑 〗方面的知识吧、
1、一).合伙人股权进入的坑请神容易送神难。下述人员均可以是公司的合作者,但建议创业者慎重将下述人员当成合伙人,并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大量股权。(1)短期资源承诺者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刚开始创业时,有朋友提出,可以为他创业对接上下游的资源。作为回报,朋友要求公司给20%股权作为回报。
2、另一个常见的陷阱是合伙人出资未到位便盲目启动项目,这可能会导致资金链断裂。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创业者需要设定一个明确的资金到位截止日期,并按照出资比例管理前期启动资金。此外,设立一个统一账户来管理前期的启动资金,并对资金的划拨、批准、发放建立完整的制度,也是非常必要的。
3、创业路上的兄弟反目,如同电影《中国合伙人》中的警告一般,发生在了雷士照明的真实案例中。三位创始人,吴长江、胡永宏和杜刚,以深厚的情谊为开端,却以一段激烈的商业争斗告终。这一切,源于一句气话,最终演变成了股权的争夺与控制权的争夺。
公司发展到第3年,合伙人团队发现,一方面,当初的股权分配极其不合理;另一方面,公司想引进外部财务投资人。多个投资人做完初步尽调后,表示不敢投他们这类股权架构。创业投资的逻辑是:(i)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ii)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在股权分配中,过于平等的50%:50%模式可能导致决策权模糊,没有明确的决策人,这种模式往往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而65%:35%或98%:2%模式虽然看似各有优劣,但前者可能导致决策权过于集中,后者则可能导致小股东积极性不高,这些模式都可能导致公司决策困难,甚至决策无法执行。
首先创始团队没有足够的工作动力,感觉是在为别人打工,其次没有预留足够股权利益空间吸引*的合伙人加入,最后这类股权架构让投资机构避而远之,影响公司的下一步融资。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的股权我们看到,很多初创企业热衷于找一些高大上的外部兼职人员撑门面,并发放大量股权。
第一种“靠天吃饭”的机制下,股权结构的不平等可能导致一方股东的权益受损。比如,北京甲公司与四川丙公司的案例,前者持股60%的股东与后者持股80%的股东,均遇到了赖账的问题,导致公司运营陷入了困境。然而,持股20%的小股东最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问题。
我们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我们建议,资金股合计不超过20%。
没有约束机制:容易催生懒人有些创业公司给了员工股权之后,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和规定,反而催生了一些懒人。因此,选人也要非常谨慎。其实公司发展需要一批“定海神针”,要有一定的忠诚度。
一).合伙人股权进入的坑请神容易送神难。下述人员均可以是公司的合作者,但建议创业者慎重将下述人员当成合伙人,并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大量股权。(1)短期资源承诺者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刚开始创业时,有朋友提出,可以为他创业对接上下游的资源。作为回报,朋友要求公司给20%股权作为回报。
决定股权架构往往会影响日后的融资、人才引进以及团队的和谐,创业团队初期股权分配,不怕寡而怕平均,创业团队必须是针对主管核心成员,而且是全身心投入的人,对于这样的团队,以三七分的中间数比较合适。主导人可以占到70%,核心创始人,最*的核心创始人他占70%左右,这样既可以满足两三轮融资的需要。
首先,按照出资额比例分配股权。这种分配方式以出资额为依据,反映了每位出资人的贡献大小。出资额多者获得股权比例相对较大,反之亦然。这种方式相对公平,但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均,激励效果显著,但可能引发内部矛盾。其次,采取股权协商分配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虽然出资额可能不一致,但股权进行平均分配。
创业公司初期股权分配,通常基于三个主要标准:出资比例、能力和经验,以及其他资源投入。如果有特定情况,建议综合考量。例如,资金投入可以作为一个参考(如70%折算),其他情况则需具体协商。首先,市场资源对公司起步和发展至关重要。
股权不宜过于分散创业初期,股权*集中在老大手上,老老三占小部分股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日后吸引更多的人才或者是合伙人,也更有利于公司融资。初创公司,老大建议拿到70%的股权,然后给老二和老三百分之30%。
分享到这结束了,希望上面分享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