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结构化私募?
一、什么是私募结构化产品
所谓私募结构化产品,即阳光私募中的“上海模式”,最初是以上国投和华宝信托为代表,主要推出结构性产品。这类产品通常分为优先、一般两层结构,其中优先投资者享受产品到期后的预期固定收益,年预期收益率一般为5%~10%,会由一般投资者的资金来保证优先投资者的本金和预期固定收益,而一般投资者在承担风险的同时则享受预期固定收益之上的投资收益。
二、结构化产品的特点
通常结构化产品优先级的出资额要高于劣后级,结构比例一般在[2:1]至[9:1]。结构设计分为三类,收益特征各有千秋。
第一种,优先级没有固定的预期收益率,收益的一定比例要分配给劣后级。这种也常称为风险缓冲类产品。当产品发生亏损时,由劣后级本金补偿优先级本金。比如,某结构化基金优先级与劣后级的资金配比为3:1,优先级超额收益的20%分给劣后级。最终清盘净值不同,各级投资者收益率有不同表现。
第二种,优先级有固定的预期收益,超过部分全部归劣后级所有。当产品发生亏损时,由劣后级本金补偿优先级本金及收益。比如,某结构化基金优先级与劣后级的资金配比为3:1,优先级的固定预期收益为9%。最终清盘净值不同,各级投资者收益率有不同表现。
第三种,结合前两种,优先级有预期固定收益,又有浮动收益。这种结构一般是,在产品合同中规定一个较低的预期固定收益;优先级收益超过该固定收益的部分,再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劣后级。当产品发生亏损时,由劣后级本金补偿优先级本金及预期收益。比如,某结构化基金优先级与劣后级的资金配比为3:1,优先级的固定预期收益为6%,超过部分的20%分配给劣后级。
三、投资者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结构化产品?
投资者需根据基金杠杆情况、投资标的市场预期、私募管理人投研能力、自身风险偏好等,来选择结构化产品的不同层级进行投资。对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更适合配置优先级。
以上三类结构中,第二种有较高预期固定收益的最为保守,其次为第三种,而第一种无预期固定收益的产品则相对积极。对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则适合认购劣后级。其中,有预期固定收益的产品劣后级收益波动相对较大。
若投资者对管理人投研能力非常认可,且对后市持乐观态度,可选择第二类及第三类产品结构进行配置;第一类则适合对后市持谨慎态度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