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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银河证券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预计2021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人民币53,286.62万元到71,048.82万元,同比增长15%到2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3,286.62万元到71,048.82万元,同比增加15%到2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3,868.32万元到71,824.43万元,同比增加15%到20%。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244.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9,122.15万元。
(二)每股收益:0.3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1年上半年,公司坚持践行“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业务模式,在财富管理、投资业务、国际业务、期货业务等方面均稳步增长,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具体看,鹏华匠心精选混合基金一季度的前十大重仓股,分别为贵州茅台、*控股、美团—W、中国平安、五粮液、山西汾酒、小米集团—W、万华化学、药明生物、古井贡酒。与去年四季度相比,重仓股排名有所调整,如一季度持有贵州茅台的比例由8.23%提升至10.03%,贵州茅台也从去年四季度末的排名第三升至第一位。美团—W则从第一位降到第三位。鹏华基金表示,一季度该基金持有贵州茅台比例微超10%,是因市场波动或申购赎回所致,是属于合规范围内的正常现象。
在一季报中,鹏华匠心精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王宗和谈及,一季度市场出现了比较大的震荡,主要背景有两个:一是过去两年整个市场上的一些优质资产估值处于抬升状态,导致这部分资产目前静态估值处于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二是从全球角度来看,去年在疫情背景下,全球各国央行的货币政策都很宽松,尤其美联储的宽松政策非常激进。现在在疫苗大面积推广的情况下,全球的货币政策出现一定不稳定预期。国内的货币政策的基调从边际角度来说也处于一个微变的过程中。在上述背景下,市场出现了一个较大的波动。
王宗合表示,目前对市场看法偏中性。从历史上来看,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流动性的变化等因素,是会对市场在一段时间内造成较大的波动。但是对于个股而言,决定公司价值增长的核心,还是在于公司自身的长期盈利和现金流的创造能力。“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自下而上的价值投资的选股思路,看好篮子里的鸡蛋,同时努力发掘更好的行业及个股来充实我们的组合。短期由于市场情绪和交易性行为造成的市场波动,并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的精力将一如既往地放在行业和个股的深度研究上,力争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收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河证券”)协商一致,自2022年03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产品参与银河证券费率优惠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活动。
一、 适用基金
二、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22年03月22日起,上述基金除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外,投资人通过银河证券申、认购上述基金份额,每个基金账户*申、认购的单笔*申、认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认购费),追加申购不设单笔*限额。
投资人申购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份额,通过银河证券*申购的单笔*限额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限额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银河证券赎回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上述基金的每个交易账户*持有基金份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2.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申、认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认购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银河证券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业务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银河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银河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基金定投业务说明
上述基金投资人可通过银河证券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1.定投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银河证券对*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银河证券的*规定。
2.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具体折扣费率、计费方式以银河证券公告为准。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 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除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和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混合(FOF)B”)外,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投资者参与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和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混合(FOF)B定期定投业务,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银河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银河证券申、认购业务的费用,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银河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银河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2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河证券”)协商一致,自2022年03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产品参与银河证券费率优惠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活动。
一、 适用基金
二、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22年03月22日起,上述基金除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外,投资人通过银河证券申、认购上述基金份额,每个基金账户*申、认购的单笔*申、认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认购费),追加申购不设单笔*限额。
投资人申购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份额,通过银河证券*申购的单笔*限额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限额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银河证券赎回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上述基金的每个交易账户*持有基金份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2.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申、认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认购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银河证券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业务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银河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银河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基金定投业务说明
上述基金投资人可通过银河证券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1.定投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银河证券对*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银河证券的*规定。
2.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具体折扣费率、计费方式以银河证券公告为准。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 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除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和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混合(FOF)B”)外,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投资者参与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和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混合(FOF)B定期定投业务,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银河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银河证券申、认购业务的费用,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银河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银河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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