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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会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朝晖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今日,A股“基带芯片第一股”翱捷科技(688220.SH)上市首日表现让人大跌眼镜。股价报收109元,跌幅高达33.75%,同时还创下A股多项纪录,分别是注册制以来乃至20年以来*首日跌幅、注册制以来首家首日破发的半导体公司、芯片公司*首日跌幅。
20个月估值涨了5倍
翱捷科技主营产品为蜂窝通信芯片,收入占比超过90%,是A股*一家具有手机蜂窝通信芯片设计能力的公司,此外公司还涉及LoRA、WiFi等多个通信制式的芯片。
全球范围内,具备手机蜂窝通信芯片设计能力的公司仅有高通、华为海思、联发科、紫光展锐等少数几家企业。因此,翱捷科技自成立以来就受到资本的追捧,上市前经历至少10轮对外融资。除阿里巴巴持有公司17.15%的股权外,公司的股东名单中还包括深创投、小米、高瓴资本、红杉资本等数十家知名机构和产业资本。
2020年4月,公司上市前最后一轮对外融资的价格为4.05美元,按照6.5的汇率估算,为26.3元/股,对应106亿元估值。
翱捷科技此次发行价为164.54元/股,按4.18亿总股本计算,对应发行时的估值为687.7亿元。
短短20个月,公司估值涨了超过5倍!
营收方面,公司预计2021年全年营收为21亿元到22.1亿元,同比增长85.2%到104.7%。盈利能力是硬伤,公司预计2021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7亿元到-5.12亿元,和2018年到2020年的数据相当。
公司对于未来的业绩却颇为乐观,招股书中指出,“若公司 2022 年收入增长率超过 50%、期间费用占收入比例 29%左右、毛利率逐步提升至 27%左右水平,则预计公司2022年可实现小幅盈利。”
一般来说,在公司亏损或盈利极低的情况下,更适用于市销率的估值计算方法。
翱捷科技在2021年营收相比2020年增长一倍左右的情况下,估值增长超过5倍,二级市场显然是过于乐观了,更何况这样的增长是以亏损为代价换来。
产品竞争力差,长期低毛利率
顺为资本副总裁马艳新曾在《一位VC投资者的电子产业投资观察:半导体是好生意吗》一文中指出:“极度的拥挤使市场竞争变得空前激烈,投资机构的钱最终更多的不是流向研发,而是流向市场厮杀上,化成一颗颗低毛利的晶圆产品。 高度的同质化使得资金的利用效率极低,无助于构建纵深的技术研发能力。”
翱捷科技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均未超过20%。而在芯片涨价潮的大背景下,A股芯片设计公司毛利率普遍在40%以上。
对于如此低的毛利率,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毛利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公司的蜂窝产品主要向模组厂商进行销售并运用到物联网领域,成本下探才能激发物联网市场的需求,需要以低毛利实现收入快速增长。”
事实上,产品落后才是公司低毛利率的主因。
公司在招股书提到,公司手机基带芯片仅用于功能机,尚未推出成熟的5G智能手机芯片,而2021年中国5G手机渗透率已经超过75%,这意味着公司手机基带芯片和竞争对手有一代的差距。
而在WiFi芯片方面,公司在招股书技术参数比较环节中并未和竞争对手乐鑫科技的新款芯片ESP32-C3作比较。在成本上的差距则更加明显,翱捷科技的Wifi芯片在和乐鑫的竞品芯片售价接近的情况下,2021年上半年翱捷科技Wifi芯片毛利率为17.03%,而乐鑫科技Wifi芯片毛利率在50%左右,两者相差33个百分点。
“尽管翱捷科技董事长戴保家是公认的业界大牛,但研发上还是有些急功近利,作为后发企业也是无奈之举。”一位芯片行业从业者告诉
买现成的芯片IP和大量挖角无疑是最快的研发方法。
芯片IP授权费由于按出货量收费,会提高公司产品成本,如果竞争对手选择自研战略,成本就会拉开,翱捷科技和乐鑫科技相差的33个点毛利率就是这么产生的。
挖角也有后遗症,公司招股书中提到,原展讯员工湛振波在入职翱捷科技后,涉嫌泄露经营机密,展讯以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翱捷科技涉及9起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相关的诉讼,合计涉诉金额高达3.3亿元。
畸高的发行价
翱捷科技的基带芯片设计能力在A股具有稀缺性,但其选择的赛道却已陷入红海竞争格局,公司自身造血能力有缺失,受益于一二级市场对芯片股的追捧,公司终于实现上市。
但在发行价如此之高的背景下,仍有三家券商发布了推荐的研究报告。
申万宏源的朱型檑在《走向世界的稀缺基带芯片厂商》中,给予公司2022年合理的市销率在20-25倍范围,对应合理市值范围为760亿元到950亿元。
天风证券潘暕在《深耕高稀缺基带芯片赛道,下游AIoT步入黄金十年》中,给予公司2022年市销率区间在24到26倍,对应216.62到234.67元/股的目标价。
招商证券鄢凡在《国内稀缺的无线通信平台型芯片企业》中并未给出目标价,但认为公司长期成长空间广阔,上市后建议积极关注。
采用市销率的方法对翱捷科技进行估值无可厚非,但究竟该给多少倍市销率仍需仔细思量。
在天风证券的报告中,根据翱捷科技涉及的业务选择了卓胜微(300782.SZ)、圣邦股份(300661.SZ)、思瑞浦(688536.SH)、乐鑫科技(688018.SH)、寒武纪-U(688256.SH)五家可比公司。这五家公司的选择并无不妥,但这五家公司整体的情况和翱捷科技有两点重大不同。
首先是行业地位不同,卓胜微是大陆射频前端龙头企业,圣邦股份是大陆电源管理龙头企业,思瑞浦是大陆信号链龙头企业,乐鑫科技是大陆Wifi MCU龙头企业,寒武纪在大陆AI芯片领域也处于第一梯队。而翱捷科技在蜂窝通信芯片方面,仅为大陆第三,且和华为海思、紫光展锐还有较大差距,是行业的跟随者,进入第二梯队都很勉强。
第二是盈利能力,五家公司除寒武纪外都是盈利的,且盈利能力都较强,卓胜微、圣邦股份和思瑞浦的毛利率长期在50%以上,这样盈利水平预计翱捷科技在未来五年都是可望不可及的。
基于这两点,翱捷科技的合理市销率应该低于这五家公司中任意一家。参考产品相对接近的乐鑫科技的7.25倍,按照天风证券给出的2022年37.76亿元的收入预测,对应不超过274亿元。
值得注意的事,对于翱捷科技较高的发行价,“聪明”投资者已有警觉,翱捷科技本次IPO遭到打新投资者弃购10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2.55%。这一比例也是A股注册制实施以来,仅次于禾迈股份(688032.SH)和强瑞技术(301128.SZ)的第三高的弃购比例。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70元,共计募集资金1,319,5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9,17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40,33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148,266.6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23,181,7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以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000万股。根据投资者最终的认购情况,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0,451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47元,共计募集资金1,385,999,671.9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1,994.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62,997,677.5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35,033.0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0,362,64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39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2017年11月28日及2018年6月5日分别与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分别与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30,000,000.00元及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注2: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336,466.99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11,892,415.91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7个项目为: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江苏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1881号1幢变更为江苏溧阳市中关村泓盛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均无实质变化。为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向江苏科达利增加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510.53万元,自有资金1,489.47万元。2017年11月28日,本公司及江苏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2)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科达利),项目投资金额由14,977.16万元变更为50,739.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未投入实施,“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募集资金部分为“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792.20万元及其利息,及前期已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的专户结息共计79.68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2018年6月5日,本公司及大连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8年4月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客户产能建设进度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资金总额的前提下,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实施期限由2020年5月9 日延长至 2021年12月31日。
(3)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实施。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该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4)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 8,060.1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8,060.10万元,以及对应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为800.94万元。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该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本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47,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34.27%,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4.92%。具体拟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长至2023年4月。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对上述变更进行了公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全部使用完毕。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8,253.0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43,0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此项目已完成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了公司汽车结构件的产能,若继续投资该项目将会存在资金浪费和厂房闲置的风险。基于稳健投资考虑,本公司终止了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 8,060.1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于项目部分终止,导致无法单独核算整个募投项目的效益。
(2)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此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原西部地区主要客户扩产停滞,公司终止了此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此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投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由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由于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导致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加强相应核心技术的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为下游客户提供配套服务的能力,本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随着其对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和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将增强公司研发效率、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正面促进作用,本项目不单独量化核算项目效益。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江苏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项目未完全量产、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客户需求订单未完全释放等原因,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股票)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股票)
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此募投项目一期厂房建设已于2019年8月完工投产,后续不再投入,可详见本报告二(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说明。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注:本次募投项目均还在建设期,差额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股票)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产值与预计产值计算;承诺效益为募投项目投产后年均净利润。
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1年1-9月实现的效益未经审计。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注1:承诺效益为募投项目投产后年均净利润。
注2: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建设期,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1-085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会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朝晖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所属租赁均为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租赁,对所有租入的资产选择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乐居财经讯邓如菲6月1日,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发布关于投资建设江苏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公告。
公告显示,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能扩张需求进一步加速。为进一步完善科达利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科达利现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科达利”)实施江苏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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