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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之星”资讯,2022年6月25日,凯乐科技(600260)公告称,经评选确定中科控股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资本)为中选重整投资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平安资管)为备选重整投资人。
凯乐科技(600260)重整投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科资本于2022年4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6层610A,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产管理服务和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中科资本的两家股东分别为中科控股集团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技术)和中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控股)。其中,中科技术成立于2020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法定代表人为吴疆,股东为中科控股。中科控股成立于2020年7月6日,注册资本为3611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邢海南,股东中国东南技术贸易总公司。中国东南技术贸易总公司于1998年成立,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注册资本100万元,法人代表人为杨元惺。
凯乐科技(600260)重整备选投资招商平安资管是深圳市首家具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0日,注册资本30亿元,由招商局集团下属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1%,平安集团下属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9%,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8%,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截至2019年底,公司总资产171亿元,累计完成业务投放233亿元,管理资产规模527亿元。
此前,凯乐科技(600260)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20058号)。上海“公义之星网”提示:依据《证券法》和*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4月19日(含)至2021年7月23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1年7月23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关注索赔。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事实一: 事前隐匿电子合同违反公平原则。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善良风俗原则,订立合同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法》还规定,提供格式条款,当事人必须保证在签订合同之前或至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合同出示给对方当事人,以便于其作出是否承诺的意思表示,否则该条款不成立。
有利网是线上电子合同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其系统操作路径是只有出借人先点击【出借】,既成出借事实,才能在该出借项目下翻找到电子合同。在出借之前,出借人是看不到电子合同的,而合同中规定出借人点击【出借】合同立即生效。这种有意滞后出示合同,把合同条款强加给出借人的霸凌行为,完全违背了《合同法》公平、平等、自愿且协商一致的原则,剥夺了出借人对合同条款事先知情,并充分考虑的合法权力。
事实二:单方面设立免责条款。
有利网利用其电子合同提供的便利,单方面设立免责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把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责任完全推给出借人,其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1,乙方知悉、了解并同意,有利网宣传网页显示的以定存宝相关的回报及本协议项下涉及的任何回报均为期待回报,并不代表乙方最终实际回报,甲方未以任何方式对出借资金及期待回报进行承诺或担保,乙方出借资金存在不能够按期收回的风险,同时在实际回报为达到期待回报的情况下,乙方仅能收取其出资资金所对应的实际回报。
免责条款2,若相应借款项目在乙方持有期间出现逾期还款,且第三方担保机构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的情况下,乙方应自己承担风险。
免责条款3,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自律规定、市场变化等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原则进行调整,甚至终止本协议。调整或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及相关业务规则,在有利网进行公布并立即生效,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54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3条对免责条款无效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合同单方规定的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
由此可见,变更合同的前提是公平、平等、自愿且协商一致,有利网单方变更合同,设立免责条款,并未与出借人协商并达成一致,也未履行合理告知义务,而是采取网上公示立即生效的霸凌手段,把双方权利责任严重失衡的霸王条款强加给出借人。有利网在出现逾期后私自设立免责条款,意图掩盖其以保本保息虚假宣传诱导欺骗出借人的诈骗行为。因此有利网单方面设立的免责条款应认定无效。
事实三:利用虚假宣传,诱导欺骗出借人。
有利网自成立以来,长期在其官方网站、电视新闻、客服介绍中,大肆宣传保本保息、严谨完善的风控体系、严格审查筛选借款人、第三方连带责任全额担保、华夏银行存管、保证资金安全。
我们认为,由于网贷平台的信息通常是民众作为出借依据的重要信息来源,若平台没有履行合理审查义务,甚至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并左右出借人判断,而使出借人蒙受财产损失的,平台不仅不能获得报酬,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利网违反《合同法》,剥夺了出借人对项目的真实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的知情权,违反公平原则。
事实证明,有利网公开宣传都是诱导出借人的欺骗手段。首先,上百亿出借资金已逾期一年多不还,推出本金三折清退等收割方案,何谈保本保息?其二,预期率高达90%,有利网承诺的严格审查筛选借款人,科学严谨的风控措施就是一纸空文。其三,合同中写明,一旦甲方出现违约,担保公司立即对出借人本息全额担保兑付,而事实上担保公司并没有履约。其四,银行监管有名无实,出借资金投入有利网账户后,并没有进入华夏银行专管账户,而是进了有利网的资金池账户。事实充分证明,有利网是利用虚假宣传集资达到其非法敛财的目的。
事实四:合同主体违约不履责。
子合同是五方签订,甲方是借款人、乙方是出借人、丙方是成都利信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审查筛选借款人资信、还款能力,并推荐给戍方。丁方是深圳市国银盛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全额担保公司。戊方是北京弘合柏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有利网借贷平台)。
有利网公布,当前逾期率高达90%,如果是真实的,只能说明丙方和有利网完全没有风控能力,且未履行其合同中承诺的审查义务。合同中规定,丙方负责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严格筛选出借人推荐给戍方;合同中对丁方责任也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担保及服务条款中规定:丁方同意为本协议下甲乙双方债权债务提供担保,并在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时,立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戍方有利网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将丙方推荐借款人推荐给出借人,并得到出借人资金。
有利网作为合同居间人,承诺其平台具有大数据严谨科学的风控体系,并有风险警示预案,一旦发现借款人出现逾期,可立即停止转让并追回全部借款以保证出借人资金免受损失。而有利网既没有向出借人推荐借款人,也没有向出借人如实告知借款人的真实信息,而是由平台自行选择借款人。有利网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出借人对有利网如何放贷及借款人信息毫不知情;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有利网也并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风险警示义务,也并未采取任何抗风险措施。由于有利网对借款人收取砍头息,放高利贷牟取暴利,导致出现逾期风险,完全是有利网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的。因此,借贷中出现的任何风险都应由有利网承担,而不能把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责任推给出借人。
事实五:利用欺诈手段伪造合同重要信息。
1、 伪造大量逾期借款人。
有利网为截留回款伪造虚构大量逾期借款人,制造不实逾期款,加大存量资金。其中逾期标的中掺进死人标、监狱标、已被法诉确认失信人标,还有已还清借款人…
尤其是在有利网公布的1至35批失信借款人中,新疆少数民族人数高达26802人,占总失信借款人数的37%-45%。当出借人产生质疑,在合同底标中查找并发现伪造证据,有利网得知后,仅隔八天,马上在其公布的第36批逾期名单中将新疆人清零。造假败露后,为了阻止出借人下载合同底标查找证据关闭了下载端口,掩盖并阻止出借人继续查找其弄虚作假证据的脱罪行为。(参见附件三:合同底标造假数据分析)。
2、 伪造出借人。
根据合同底标中的信息,发现很多出借人从未与有利网发生过借贷关系,加上有利网伪造出借人原因复杂,其中不排除为了应付监管伪造虚假三降,目前正在根据线索继续查找证据。
有利网在合同中造假明显,广大出借人手中握有大量证据,在此不一一列举。
事实六: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
有利网在其提供的子合同中处于居间人地位,其在子合同中故意隐匿借款人真实信息: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均以乱码代替。有利网在与出借人签订的主合同中并没有使用出借人真实姓名或名称,而是用当事人在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代替,甚至是大量的合同中没有出借人(乙方)的名字,这实际上是影响借款协议的法律效力的。
我国《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还规定,借贷合同必须有明确的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事实。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合同要素》中第四条规定,当借款出现逾期,出借人有权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获取借款人的证件信息。由此,我们认为,如借款人出现严重违约,出借人对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具有知情权,而有利网对出借人采取隐瞒甚至弄虚作假,以信息脱敏处理为借口,阻碍出借人查证借款人信息,剥夺出借人合法知情权。
事实七:剥夺出借人电子签名的合法权利。
P2P平台上合同是用在线签署的方式,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涉及到《电子签名法》第13条第一项: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第二项:签署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第三项: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也就是需要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才能保证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在网站点击【我同意】,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合同。因为他根本没有使用电子签名,不符合电子签名法中关于可靠性的规定。电子签名可有效防止格式合同提供方篡改合同。有利网之所以不使用电子签名,是为其可随意篡改合同打好伏笔。事实如此,有利网未与出借人协商私自篡改合同,设立免责条款,而且一旦公布立即生效,因此此协议根本不具有可靠性,剥夺了出借人对合同可靠性的监督的合法权利。
根据我国《刑法》对合同诈骗构成要件的司法解释是:
1、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包括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2、还包括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这里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上述有利网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早已超出了法律赋予的居间人身份和责任的定义。有利网的所作所为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秩序,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极大,给广大出借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合同诈骗是以合法的形式达到其非法目的;有利网是以居间人的合法身份达到其侵吞出借人巨额资金的非法目的。我国《刑法》对诈骗有明确的定义: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有利网累计集资高达上千亿,涉及16万出借人。至今近90亿借款未还,涉及12万出借人血本无归。有利网既符合合同诈骗的四个构成要件,同时又具有集资诈骗的特性:集资、公开、数额较大、虚假宣传保本保息。应属于合同诈骗和集资诈骗,已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以上证据和各项法律法规,我们有理由认为有利网涉嫌合同诈骗和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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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之星”资讯,2022年6月25日,凯乐科技(600260)公告称,经评选确定中科控股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资本)为中选重整投资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平安资管)为备选重整投资人。
凯乐科技(600260)重整投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科资本于2022年4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6层610A,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产管理服务和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中科资本的两家股东分别为中科控股集团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技术)和中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控股)。其中,中科技术成立于2020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法定代表人为吴疆,股东为中科控股。中科控股成立于2020年7月6日,注册资本为3611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邢海南,股东中国东南技术贸易总公司。中国东南技术贸易总公司于1998年成立,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注册资本100万元,法人代表人为杨元惺。
凯乐科技(600260)重整备选投资招商平安资管是深圳市首家具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0日,注册资本30亿元,由招商局集团下属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1%,平安集团下属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9%,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8%,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截至2019年底,公司总资产171亿元,累计完成业务投放233亿元,管理资产规模527亿元。
此前,凯乐科技(600260)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20058号)。上海“公义之星网”提示:依据《证券法》和*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4月19日(含)至2021年7月23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1年7月23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关注索赔。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今日午盘,截至13:15,白酒板块下挫。凯乐科技(600260.CN)跌10.02%报4.58元,水井坊(600779.CN)跌9.99%报102.25元,山西汾酒(600809.CN)跌9.94%报283.7元,酒鬼酒(000799.CN)跌8.78%报189.79元,众兴菌业(002772.CN)跌8.64%报11.21元,迎驾贡酒(603198.CN)跌8.35%报35.67元,广誉远(600771.CN)跌8.04%报38.2元,青青稞酒(002646.CN)跌8.04%报19.22元。
列表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涨跌幅(%) |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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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00260.CN | 凯乐科技 | -10.02 | 4.58 |
2 | 600779.CN | 水井坊 | -9.99 | 102.25 |
3 | 600809.CN | 山西汾酒 | -9.94 | 283.7 |
4 | 000799.CN | 酒鬼酒 | -8.78 | 189.79 |
5 | 002772.CN | 众兴菌业 | -8.64 | 11.21 |
6 | 603198.CN | 迎驾贡酒 | -8.35 | 35.67 |
7 | 600771.CN | 广誉远 | -8.04 | 38.2 |
8 | 002646.CN | 青青稞酒 | -8.04 | 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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