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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讯刘治颖6月15日,亚普股份(SH603013)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据悉,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3.6亿元。
另悉,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3日。
为全力动员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绿化保护地球共同行动,对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出席瑞士达沃斯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年会时所做的“力争10年内植树700亿棵”表述给予积极响应和支持,为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贡献力量,2022年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GEI)等三十余家长期关注和投入环境保护的中国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发出《支持绿化保护地球,助力中国贡献全球环境治理》的倡议,呼吁环境社会组织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绿化保护地球行动;大力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和环境智库等增加对自然的投资投入,积极推进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的创新;强化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宣传教育,讲好中国民间环保故事;多方合作,不断提高科学植树和绿化水平,共同保护好地球家园。
附联合倡议书全文:
支持绿化保护地球 助力中国贡献全球环境治理
中国部分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
联 合 倡 议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出席瑞士达沃斯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年会,在“保护我们的星球和人类”的利益攸关方对话会上宣布,中国将积极响应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植万亿棵树”领军者倡议,力争10年内植树700亿棵,绿化我们的地球、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增强森林碳汇。随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举办新闻发布会,就此目标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2000年至2017年的17年间,全球新增绿化面积中约四分之一来自中国的基础上,中国政府作出力争10年700亿棵树的表态,体现了中国保护地球、努力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作为长期关注和投入环境保护的中国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我们对此表示高度赞同,并愿意全力动员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绿化保护地球共同行动,为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贡献力量。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响应和支持中国政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以过往工作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为基础作出的这一重要承诺。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日前发布一份*报告《2022年前沿报告:噪音、火灾和物候不匹配》(Frontiers 2022: Noise, Blazes and Mismatches),警告气候变化的速度太快,以至于许多动植物物种无法适应,已对物种的生存能力和粮食生产产生了深远影响。“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既是领军者倡议的核心内容,也是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九大领域之一, 是我国构建和实施双碳“1+N”政策体系的一部分,更是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协同增效不可缺少的内容。我们欢迎和支持中国政府持续加大绿化保护地球的力度,进一步推进NbS的主流化,保护和恢复中国的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努力实现中国气候变化的自主承诺。
2. 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桥梁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绿化保护地球行动。
社会组织,特别是环境社会组织是中国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者,是推动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创新的桥梁和催化剂。在去年昆明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BD COP15)第一阶段会议上,中国的环境社会组织牵头组织了“NGO平行论坛”,发出倡议:到2030年筹集25.5亿元人民币,协助国家有效保护和管理10万平方千米的国土的承诺,引起国际社会巨大反响。这些承诺将动员社会资源,在更广泛的区域开展物种和栖息地保护、生态廊道建设、退化生态系统修复、能力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等实际行动,都将会直接或者间接贡献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气候变化协同增效的承诺目标。我们愿意继续开展绿化中国保护地球的政策研究和落地实践,为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生态保护及气候应对搭建平台,大力促进各方为此投入资金、技术和其他资源,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
3.大力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和智库等增加对自然的投资投入,积极推进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的创新。
全社会各类企业和金融机构,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我们愿意通过科学研究、政策咨询、提供工具和专业技术等方式,动员和协助各类国营企业和私营部门增加对自然的投资,参与生态修复,开展低碳发展规划,创新绿色技术,实现绿色生产和经营转型,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生态经济,包括与植树和森林养护相关的绿色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经济体共同参与相关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在全国各地都开展了不同规模的植树造林、恢复自然生态的多种活动,绿色生态经济正在逐步形成,为全国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和好转做出了很大贡献。我们将呼吁和动员更多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投入与绿化中国相关的低碳绿色发展创新行动。
4.强化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宣传教育,讲好中国民间环保故事。
利用CBD COP15在中国召开的机会,结合绿化保护地球承诺的落实,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公众参与活动,编撰全球经典案例,引领社会公众实践,发动志愿者服务等;并运用多种媒介进行广泛的科普宣传和知识传播,提高全民生物多样性保护、低碳绿色生活、应对气候变化、应用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等意识和能力;促进公众支持和参与科学的植树绿化等自然生态保护和恢复活动;在国内国际进行中国民间行动的广泛传播,讲好中国民间环保故事。
5.多方合作,不断提高科学植树和绿化水平,共同保护好地球家园。
我国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活动已经开展了几十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家也已出台并实施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一系列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要求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进行生态保护和恢复活动。我们愿意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促进植树和绿化工作更加遵循自然规律,科学规划和评估,选择恰当的绿化地和恢复地块、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灌则灌、宜湿则湿、宜荒则荒,防止一刀切和简单化,防止不同生态系统间保护和恢复的不合理人为竞争,根据当地气候和地带性植被状况进行合理修复,避免植树过程不合理破坏原生植被等自然环境,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新的损害;使用本土树种,尽量避免单一纯林种植;防止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建议指定专门机构或部门,对植树计划的进度和效益进行科学的跟踪、评估和监督,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植树计划作出合理的调整。
联合倡议单位
社会组织和机构: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北京市朝阳区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深圳市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北京市海淀区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万科公益基金会、内蒙古老牛慈善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蚂蚁公益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华泰公益基金会、滴滴公益基金会、北京富群环境科技研究院
工商企业:美团外卖、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阿斯利康中国、联合利华旗下净水品牌沁园和空气净化器品牌布鲁雅尔、中节能中咨华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顺电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光明网
8月24日丨亚普股份(603013.SH)公布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9.83亿元,同比增长5.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05亿元,同比增长48.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2.28亿元,同比增长5.99%;基本每股收益0.59元/股。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贯彻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审计机构的相关规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具体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正式发起创建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国际会计网络,并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56个办公室。2019年度在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19位,是中国乃至亚洲独立会计品牌获得的*排名。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2019年末为1666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净资产为1.2亿元。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在196亿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赵宏祥先生,审计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自2006年起参与证券市场的相关审计工作,具有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安排独立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审计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土地评估师、证监会第六届重组委委员,自1992年起参与证券市场的相关审计工作,至今为数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现兼任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安排签字会计师:朱娟娟女士,审计*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双方沟通,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100万元。审计费用与上期相比降低了45万元。审计费用系参考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了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结合项目组人员级别安排及人工成本的计算等因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原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成立时间:2012年3月5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注册资本:6,130万元。
天职国际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王传邦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郑斐连续1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二)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贯彻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审计机构的相关规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与内控审计工作。
(三)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等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天职国际两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担任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无委托出席,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名),会议由董事长郝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0年11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郝建、王炜、章廷兵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3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0年11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张海涛与赵伟宾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姜林为东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该3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第1、2、3、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无委托出席,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1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0年11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李俊喜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0年11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的公告
●该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1月23日,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现将预计金额、1-10月实际发生金额及全年预测金额报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公司与关联人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日存款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交易限额执行,不存在超出*限额的情况。
注1: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包含: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新疆)有限公司。
注2: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包含: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注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控制的公司。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发生金额,并考虑业务发展及可能的变动因素,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452,074.00万元,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度,公司将继续根据与关联人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存款交易限额,预计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日存款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虹
注册资本: 1,168,346.1*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563号1号楼509室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汽车整车,总成及零部件的销售,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有71.24%的股权。
2.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陈虹
注册资本:1,150,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于田路123号
经营范围:1、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配件、附件,并提供售后服务;2、出口汽车、零部件、配件、附件和冲压模具;3、进口汽车零部件、配件等。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权,德国大众汽车公司持有38.00%的股权,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0%的股权。
3.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MARY?TERESA?BARRA
注册资本:108,300.00万美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1500号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本公司及其国内投资企业制造的上述产品及维修配件;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开设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代理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上述车辆的租赁和售后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00%的股权。
4.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晓秋
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榕桥路555号
经营范围:开发、匹配和生产用于车辆应用的电子控制系统(汽油发动机管理系统、汽车车身电子和传动控制系统)及其零部件、混合动力汽车和电动汽车的动力系统(包含电力电子、电机、电池组和电池管理系统)及其零部件(不包括电池单元),以及为此所需的生产和维修的设备和工具,销售自产产品。自产产品和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市场开发、技术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等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中联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持有49.00%的股权,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德国)持有41.00%的股权,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0%的股权。
5.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封明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10层1011室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社会经济咨询(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项目除外);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会议服务;教育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00%的股权,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00%的股权,中国投资协会持有10.00%的股权。
6.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宏平
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产重组;自有设备租赁;与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和产权经纪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的股权。
7.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旭荣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18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5.60%的股权,雅砻江水电凉山有限公司持有15.00%的股权,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1.50%的股权,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持有10.75%的股权。
8.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烨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36层A
经营范围:事智能科技、物联网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资产管理,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的股权。
9.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宏琴
注册资本:5,000.00万美元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17楼1701室
经营范围:财资管理
股东构成: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
10.东风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世维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经营范围:塑料油箱、注油管、汽车塑料件、其他塑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兼营塑料技术咨询及信息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00%的股权,东风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00%的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企业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除已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外,其他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后续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等,其中,日存款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贷款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贷款额度。
为优化境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股权的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国际)签订《财资服务协议》,融实国际向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财资服务,具体情况
(一)协议生效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协议期限
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后20个工作日止。
(三)服务内容
融实国际为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存款、贷款、境外结算及顾问服务等。
(四)交易限额
日均存款额*不超过美元10亿元,贷款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贷款额度。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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