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000712股票」农发种业股票》,是否对你有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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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冯赛琪(实习) 张晓云
5年前,因空壳公司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极皓天”)发行的私募债券暴雷,该债券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被卷入一场连绵起伏的官司中。
近日,锦龙股份(000712.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其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转来的江苏高院《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显示,撤销此前江苏南京中院的民事判决,并驳回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创新”)的起诉。
公告还特别提到,根据江苏高院的裁定,中山证券对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已计提的预计负债5237.55万元予以冲回,计入当期收益。据了解,该款项将记入2022年的收入中。
这已经是锦龙股份第七次披露关于其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与中金创新诉讼事项的进展。在此前最近一次即2021年4月10日的进展公告中,南京中院一审判令北极皓天向中金创新赔偿3294万元及按年利率11%计算的利息,判令中山证券等对北极皓天的前述赔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后,中山证券不服上诉至江苏高院,二审翻盘成功。
为何法院对中山证券的判决发生反转?目前,界面新闻在裁判文书网上没有查找到此次江苏高院二审判决书,因此无法知晓相关判决依据。但梳理这起案件已披露的信息,仍然可以发现一些争议和疑问。
空壳公司发行私募债券近1亿
界面新闻查阅裁判文书网,找到一份与此案有关的刑事判决书。
北极皓天、杨某甲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北极皓天为解决融资问题决定发行私募债券。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业等人联系到中山证券,透露该公司拟向上交所申请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意愿。
但在《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北极皓天隐瞒了公司尚未建成投产、尚无销售收入和利润的重大事项,提交虚假的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材料,骗取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金额为不超过1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销售期限为6个月。
约定的债券销售期为6个月,2013年9月,债券销售即将到期。由于投资者认购意向不足,该债券面临发行失败时,杨某业等人打起了“结构化发债”的主意。
“结构化发债”是指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业内人士表示,操作这种模式的发行人通常本身存在发债难的问题。杨某业等人借到两笔过桥资金共计6700万元,以其他公司名义进行虚假认购,加上实际募集到的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嘉实资本”)2700万元的资金,债券得以顺利发行。
2013年9月11日,北极皓天顺利对外发行债权代码为“125147”、简称为“13北皓天”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实际发行金额为9400万元。
发行后,募集到的资金先打入中山证券的账户,扣除发行承销费用后再打给北极皓天。据悉,中山证券拿到了268万元的债券发行费。
2016年6月,嘉实资本与中金创新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使这颗“定时炸弹”成功转移到中金创新身上。据江苏无锡中院查明,约定中金创新以2635万元的价格受让嘉实资本持有的前述面值为2700万元的债券,但仍由嘉实资本代持。
却不料想该债券到期后违约,中金创新“踩雷”,后将北极皓天、中山证券等公司告上法庭。中金创新认为中山证券作为债券承销商,未尽到尽职调查之责,应对北极皓天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令人疑惑的是,在据债券到期仅剩3个月时,为何中金创新要与嘉实资本签订转让协议?
据证人龙某表示,中金创新把持有的2700万元北极皓天中小企业私募债包装成了一个基金理财产品,名字叫“中金创新创益1号”,分别由上海新泉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星空开阳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购买。
2018年,江苏无锡中院做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处北极皓天犯欺诈发行债券罪,判处罚金100万元;杨某亚犯欺诈发行债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责令北极皓天向投资者退赔违法所得。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中金创新登记时间为2014年6月4日,当下正在运作的产品有22只,而延期清算4只,提前清算达到14只。该公司员工人数为5名,而根据私募排排网数据,中金创新目前管理规模为20亿元至50亿元。
此外,界面新闻注意到,中金创新因展业违规曾于2021年收到过中基协下发的罚单。中基协认为中金创新存在高管违规兼职、未如实填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信息等问题,要求该公司限期改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三个月。中金创新不认可上述中基协的处罚,进行了申辩,但中基协最终还是维持原来的监管处罚措施。
债券承销商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债券违约案中,债券承销商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销商承担责任的边界在何处,一直是业内争论不休的话题。
此前五洋债案备受瞩目。该案是全国首例公募债券欺诈发行民事赔偿案,也是证券纠纷领域全国首例证券纠纷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案,也是罕见的诉券商、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案。
近年来,债券违约现象越来越受到市场和监管部门的关注,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多项监管政策构建债券违约处置机制。
2022年4月1日,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就有涉及券商承销发行未勤勉尽责的案例。在新三板公司蓝山科技欺诈发行一案中,华龙证券及多家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在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证券服务中,未按业务规则审慎核查,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例占到20起典型违法案例的20%。
此前轰动全国的“五洋债案”同样涉及到券商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问题。该案是全国首例公募债券欺诈发行民事赔偿案,也是证券纠纷领域全国首例证券纠纷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案,也是罕见的诉券商、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案。
2021年9月,“五洋债案”二审判决,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承销商德邦证券和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7.4亿元的债务本息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大公国际作为债券发行的资信评级机构、锦天城律所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均未勤勉尽职,存在一定过错,法院酌定大公国际在五洋建设应负责任10%范围内,锦天城律所在五洋建设应负责任5%范围承担连带责任。
2022年1月,*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显示,保荐承销等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有三种情况则被认定为没有过错,一是已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行业执业规范的要求,对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
二是对信息披露文件中没有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支持的重要内容,经过审慎尽职调查和独立判断,有合理理由相信该部分内容与真实情况相符;
三是对信息披露文件中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重要内容,经过审慎核查和必要的调查、复核,有合理理由排除了职业怀疑并形成合理信赖。
专业的券商中介机构不仅能提供专业的服务,更是证券行业规则的捍卫者。券商中介是否尽到尽职调查之责,已经成为监管关注的重要内容。
A股最近悄悄的又走出了7连阳,一口气从4月27日的2863点涨至如今3263点。
本轮行情可以区分两段:
1、大基建为主线,以游资风格为主
——时间:从4月27日到5月18日
——代表有:7连板湖南发展、8连板浙江建投、8连板爱旭股份。
2、汽车线和国企改革,两条线叠加,依然是游资风格为主
——时间:从5月20日至今
——代表有:13连板中通客车、8连板宝塔实业、7连板特力A。
显然以上提到的还是游资。
但,其实,这波趋势中军,表现并不弱:
*代表莫过于长城汽车,3000亿市值的表现,一点也不亚于游资龙头的表现:
——5月11日启动,7个交易日,涨幅高达60%。
就此,趋势中军序幕拉开,不再是唯唯诺诺的样子,不再是一日游的挖坑行情。
这一发力,让潜伏党欢天喜地,开启了板块的轮动表现。
——从汽车整车,轮动到汽车零部件,再轮到了锂电池。
另一边,新能源也不甘寂寞:
——从电力,轮动到风电,再轮动到光伏,到如今的超超临界发电。
近期,老余和圈友,折腾过的中军,代表罗列2个:
1、农发种业
——逻辑来自:粮食安全。
4月底之前,虽然也有不错表现,但却是一路磕磕碰碰,4月底更是一度3个跌停板。
但从4月27日开始,跟随指数反转后,开启了一路升级打怪的表现。
其中,5月9日站上强势线,是我们的标准突破买点,最终一个月时间涨幅高达117%。
2、宏柏新材
——逻辑来自:能源安全。它是光伏上游材料。
来自圈子逻辑课:【下一个亚钾国际?新能源上游新材料,化工中军一季预增仅是开始?】
讲课时间:2022年5月5日,截止6月8日,1个月的时间涨幅80%。
其中,5月20日,突破箱体,开启重视跟进,目前在光伏和新能源的刺激下,这样的表现算是不错了。
其实不止这2个案例,比如还有牧高笛、招商南油、金辰股份、融捷股份等中军,表现也不赖。
最终,我们想表达的意思是:
——想办法理解市场主线,跟上节拍,死磕这里的中军,收益一定不差。
这点,其实对大多数朋友来说,真的不容易,毕竟我们也是大量的数据跟踪、比对、验证,才有可能跟上市场的节拍,至今仍谈不上好。
更重要的是如今的市场,风格变了:
——2021年跌了一年的超级大白马,依然让太多散户不再相信业绩,不再理会成长,而一股脑就是龙头、龙头,还是龙头。
虽然,老余过去1年倒腾了太多的游资龙头,看看我们的短视频就知道。
但依然奉劝各位,相信市场永远是有轮回的,中军不妨花些心思研究起来,或许下半年收益不差,至少过去1个多月,我们圈友实打实的验证了一回。
老余坚信,这些中军,或许仅仅是开胃菜!
这不,新能源这条新主线,走出新的分支
——超临界发电
猜猜:我们最终折腾了哪些?附上最强龙头。
请听下回分解。
以上内容仅供交流学习,不做买卖依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2020年09月21日金融界APP讯,锦龙股份(000712)急速拉升1.11元,涨幅7.71%,成交量2389.70万股,成交额3.54亿元,换手率3.00%,振幅8.06%,量比4.49。
昨日(2020-09-18)该股净流入金额3801.30万元,主力净流入2717.46万元,中单净流入456.26万元,散户净流入627.58万元。
最近5日主力增减仓(万元):
最近一个月内,锦龙股份共计登上龙虎榜1次,表明锦龙股份股性一般。
公司主要从事证券公司业务
截止2020年6月30日,锦龙股份营业收入11.75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86亿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08.3272%,基本每股收益0.18元。
风险提示:个股诊断结果通过运算模型加工客观数据而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智通财经APP讯,京蓝科技(000711.SZ)公告,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2月10日、2月18日、2月19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7.9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发布了《2021-0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郭绍增先生正在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交易对方为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股的国有企业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该事项尚处于意向合作阶段,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中,未来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1年2月6日,公司发布了《2021-011: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合伙人要求对合伙企业持有的资产逐渐进行清算,未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4715.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
同日,公司发布了《2021-01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裁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副总裁乌力吉先生因股票质押融资违约,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司法诉讼等方式对其所持公司1445.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的股份进行处置。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