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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保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定于8月12日至15日进行北京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升级。具体事宜公告
一、停机时间
8月12日19:00至8月15日6:00。
二、影响业务范围及处置方案
(一)参保人本地就诊实时结算
参保人在停机期间进行就诊或住院,定点医药机构可正常进行医保费用实时结算。
(二)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1.特殊病种异地就医备案
系统升级期间,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特殊病种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正常申报特殊病种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各区医保经办机构集中完成备案办理,参保人员可申请补办系统升级期间的特殊病种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异地就医备案
系统升级期间,各区医保或社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及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审核,参保人员可正常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材料申报及线上备案申请;待系统恢复后,各区医保或社保经办机构集中完成备案办理及审核,参保人员可申请补办系统升级期间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参保人手工报销
1.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暂停受理城镇职工(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和征地超转险种人员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手工报销业务。
2.特殊情形手工报销业务可由经办大厅窗口预接收报盘文件、留存报销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报销并将结果反馈给参保人员。
3.暂停办理的业务至恢复前,各类医保费用手工报销办理时限到期的业务,予以顺延。
(四)门诊特殊病备案
系统停机期间,区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可正常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业务。
(五)线上业务
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暂停个人账户划拨业务和医保网办、掌办业务查询等业务办理,相关业务将在系统升级完成后恢复办理。
三、温馨提示
停机期间,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可能会出现医疗费用无法结算问题,参保人如需就医购药,可先自费办理,待系统开机后再办理医保结算。
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合理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并请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相关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
转自: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首都之窗
新时代之下,我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改善,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了汽车,在提高出行效率的同时,也能改善出行体验,在各方面上来说,私家车的优势足以掩盖使用成本带来的影响,但随着用车年限和行驶里程的增加,私家车的用车、养车成本会逐渐提升!
站在车主的角度上想问题,养车、用车的成本并不低,尤其是油价不断上涨的时代下,一年行驶两万公里的花费在九千元左右,而养车成本也在两千元左右,综合用车成本不断上涨,机动车保险更是必不可少!
汽车数量的增多,让道路环境备受考验,大部分城市出现了堵车、停车难、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这就凸显出了汽车保险的重要性,不管是交通强制保险还是商业保险,都可以在交通事故中代替车主赔付,因此,为了出行安全着想,大多数车主会购买交通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
在交通事故出现后,交警会对交通事故进行判责,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给对方赔付,若是车主没有购买保险,只能自掏腰包,高额的费用可能要超过汽车售价,由此可见汽车保险的重要性!
当然,汽车保险可以区分为交通强制险和商业保险,其中交通强制险是每一辆汽车上路的要求,而汽车商业保险是自愿选择的,商业保险的保额和承保范围比较大!没买保险的有福了,交强险迎来三项调整,最低只需475元/年。
与商业保险不同,汽车若是不购买交通强制保险,自然不具备上路资质,交警查到后不仅会扣留机动车,还会对驾驶人作出处罚,而交通强制险也会随之调制,了解一下这三项调整。
一、限额上调
在交通强制保险调整之前,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仅为12.2万元,而随着汽车数量和交通事故的增多,单纯的交强险已经不足以满足使用,因此,限额上调至20万元,提高了交通事故的伤亡和医疗赔偿限额!
二、细分车辆类型
按照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的规定,会按照车辆座位数进行细分,6座以下车辆的保险费用一致,随着车辆座位数的提高,保险费用自然会上升,6座以下轿车最低仅需950元/年!
三、可变利率调整
以一辆5座小型汽车为例,第一年的交强险价格为950元,若是这一年未使用过交强险,第二年的交强险费用会下降10%,若是第二年同样没有出险,第三年的费率降低20%,同理,若是一年中使用过交强险,第二年的保费自然会上涨!全国内地的政策存在区别,部分地区最低可下调至475元/年。
综上,交强险是每一辆汽车都需要配备的险种,一般情况下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赔付,但出险后的第二年保费会上涨,整体保额也比较少,还是商业保险更为划算,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等待已久的北京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终于落地。众所周知,北京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可以提现的,但是从9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钱就不能自由支取了。不过,有三个好消息。赶紧来了解。
9月1日起个人账户不可自由支取
8月19日,北京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2022年9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不能自由支取,而是要实现定向使用,也就是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
不过,9月1日前已划入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个人账户资金,今后还可以随时取现使用。
北京的职工医保目前发放的是医保专用存折,之前是可以自由取现的,这在全国是比较特殊的,因为绝大多数地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不能提现,现在北京政策迎来了改变,跟其他地区实现了统一。
参保人员也不必着急去银行取现,因为只要是9月1日前划入存折的钱,随时都可以取,不必非要在9月1号之前。
之所以要实现定向使用,是为了确保个人账户资金能够真正用到医疗费上面,因为如果参保人员把钱取出来,就不知道用来干嘛了。
虽然9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资金定向使用,但同时也有三个好消息。
第一,个人账户12月1日起可以家庭共济。
虽然个人账户的钱以后不能取出来了,但是可以给家人共用了。
根据通知明确,从2022年12月1日起,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相关的医药费用,还可以用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险,也能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
也就是说之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只能本人使用,不能给家人使用,而以后是可以全家共用了,当然,这里说的不是共用社保卡,这是两码事,只是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用。
第二,职工门诊待遇不设封顶线。
根据通知明确,从2023年开始,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两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两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上不封顶。
而在改革之前,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两万元,超出两万部分由个人承担,以后两万元的这个最高支付限额就取消了,就没有封顶线了。这样就能够给广大患者减轻医疗费的负担,因为报销的多了。北京医保局预计,这项政策的每年惠及17万人,可以减负大约十亿元。
第三,大病起付线降低。
第三个好消息,是针对职工大病患者,起付线降低了。
根据通知,2022年度起,职工大病保障起付线从之前的39525元降低到了30404元。
这对于大病患者来说也是真金白银的好消息,起付线降低,意味着能够纳入报销的金额变多,也能够减轻医疗费的负担。
欢迎大家把这篇文章转给需要的人了解。欢迎关注思之想之,及时了解各地社保最新调整。
8月19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调整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9月起,北京个人医保账户实现定向使用,不再可取现使用,9月1日前个人账户资金今后仍可自由支取。2022年度职工大病起付线降至30404元。明年起,北京职工门诊待遇不设封顶线,门(急)诊2万元以上按60%支付。今年12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可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
医保账户如何定向使用?支付结算会有哪些改变?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备案?
定向使用篇
问题1:参保人员如何查询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2022年9月起,每月1日至5日,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费征收情况,完成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的划入工作。此后,参保人员可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我要查”菜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查询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结息、使用等情况。
北京市医保中心副主任陈其伟介绍,如果在每月5日前未能查到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情况,请参保人员耐心等待,5日以后再进行查询。
对于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仍可自由支取,并继续通过北京银行或委托代发银行查询。
问题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每月几日划入?
自2022年9月1日起,每月5日前,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费征收情况,完成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划入工作。
问题3:异地安置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否定向使用?
自2022年9月1日起,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与北京市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模式、计息方式相同。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前未分配或邮寄到代发银行账户资金,仍按照原模式管理。
问题4:城镇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参加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办理将外省市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北京市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北京市个人账户,统一管理;办理转出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新参保地。
问题5:个人账户医保专用存折还有什么用途?
2022年9月1日前己经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需要继续使用医保专用存折在北京银行支取。同时医保专用存折还可作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用于接收医疗费用手工报销资金、大病“二次报销”资金、医疗救助资金。
问题6:如何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
2022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购买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为备案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购买时,应确保个人账户能足额支付。
问题7: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
一是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个人自付的费用;二是购买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账户设置篇
问题8:哪些情况下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需要输入支付密码?
除门急诊挂号、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外,在定点医药机构(医院和药店)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医药费时,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2022年9月1日前,北京银行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无需激活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还可以设置限额免密支付。
问题9: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密码吗?
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时,已通过手机绑定、人脸识别等环节进行本人认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
为防止社保卡丢失后个人账户被盗用,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密码。同时,为满足参保人员不同需求,参保人员也可自行设置限额免密支付。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挂号和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无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北京银行将于下周开始,陆续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参保人员初始密码,密码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进行修改,还可设置限额免密支付。
问题10:实名认证中是否可以进行手机号码的补充修改?
参保人员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时如出现“参保人手机号码不存在,请联系参保单位或社保所补充参保人手机号”的提示,是因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未采集参保人员手机号码或采集的手机号码错误,导致无法通过实名认证。
参保职工可通过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可通过社保所向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完成手机号码的补充或修改,参保单位也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在完成手机号码维护后,参保人员可在第二天重新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
门诊共济篇
问题11: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备案?
2022年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备案成功后,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个人账户资金是医疗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使用,如出现“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12: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哪些途径可以修改?
共济对象可通过医保公服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对共济账户顺序进行修改。
问题13: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的顺序是什么?
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问题14:参保人员个人参保状态发生变化时是否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个人参保状态发生变化,参加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招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不再参保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按规定使用。
问题15:北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共济账户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办理共济账户备案手续后,也可使用共济账户直接结算。
问题16:在什么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清算?
因参保人员死亡、转外国籍、外国人离境、或跨制度参保(转公费医疗等)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形,可在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后申请个人账户清算。
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
新京报
编辑 白爽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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