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老人有三个儿子怎么分家产 法律分析: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老人没留遗...
法律分析: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老人没留遗嘱,其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三个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
第一,如果你在有生之年没有把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那么等你百年之后,你的财产是你所有的子女共同分配的,也就是说,你的三个儿子,三个女儿是平均分配的。
首先,在农村都是儿子继承老子的财产,女儿和儿媳是没有的,孙子孙女更没有了。其次从法律上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面也不包括孙子孙女。
对于没有遗嘱的老人遗产,法律通常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女儿和三个儿子都有相等的继承权。大儿子提出与三弟平分老人家产的想法是错误的,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根据法律规定,二儿子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部分。
或许是考虑到上面这方面的原因,那么在我们有的老人看来,儿子是可以给自己“养老送终”的那个人,而女儿就不是,既然女儿不能给自己“养老送终”的话,自己的财产就只能是给儿子,而不给女儿了,这没有什么疑问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70万元的一半即35万元应归老爸所有,剩余的35万元需要平均分配给爸爸、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具体分配方式是将35万元分成六等份,每份大约83万元。这样,老爸最终将拥有40.83万元,而每个儿子和女儿将各自获得83万元。
老人房产分配依情况而定,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如下:遗嘱继承:若老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房产的分配方式和继承人,那么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可依法获得相应房产份额。
老人房产分配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若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内容分配;若无,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老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分配,指定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房产份额。
法律分析:若老人去世时房产尚未过户,房产可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首先,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若存在遗嘱,则依照遗嘱规定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处理。
如果有抚养协议,按照抚养协议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都没有,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配遗产。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依法享有继承权,正常情况下遗留的房产去世老人有一半份额,这个一半份额由健在的父母,配偶,子女支配。
在继承法的框架下,房产证上标注的主人去世后,其遗产应当由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共同分配。遵循这一原则,如果房产是老人与儿子共同购买,那么在老人去世后,房子的分配将涉及老人的配偶、老人的子女以及老人的父母。继承法同时允许对缺乏经济来源或未成年继承人给予优先考虑,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One〗老人如果还在世老人的财产子女是不能直接进行分配的。老人去世后财产分配首先要按老人遗嘱来分配,不管公平与否,如果没立遗嘱,按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Two〗除了遗嘱外,老人还可以通过赠与、买卖等方式对财产进行分配。例如,老人可以将部分财产赠与给子女或亲友,或者将部分财产进行买卖变现。这些方式都是老人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的有效途径。法定继承的适用 如果老人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财产的分配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
〖Three〗老人如果去世,属于老人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继承。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要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在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Four〗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不是子女平分,因为老年人如果存在配偶或者是父母健在的情况之下,应当是配偶、子女和老人的额父母共同平分,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等分配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是不是子女平分?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不是子女平分,老年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一样可以共同平分财产。
〖Five〗综上所述,老人健在分配家产的原则是遵循均等原则,但对于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若未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遗产;若老人生前未立遗嘱,则财产分割应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遵循一定的顺序性。
〖Six〗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