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新政策,银行新政策新利率

2022-07-26 5:50:39 股票 xialuotejs

银行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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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 (

潘功胜表示,2017年,在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之际,连接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债券通”正式上线运行,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

五年来,“债券通”运行平稳高效,为内地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和开放、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能量。五年来,境外投资者持有中国债券总量以年均约40%的速度增长,目前持债总规模约3.7万亿元。中国债券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等全球三大债券指数,反映了中国债券市场不断提升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也反映了全球投资者对于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金融市场持续扩大开放的信心。

此外,潘功胜在会上公布了两项新的金融对外开放政策。一是启动香港与内地的“互换通”。这是在“债券通”的基础上,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连接,参与两地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一项机制性安排,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

二是建立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常备互换安排。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将双方已建立的货币互换机制升级为常备互换安排,升级后协议无需再续签,也即将长期有效,互换规模从5000亿元人民币扩大至8000亿元人民币,互换流程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更加便利,这也是人民银行第一次签署常备互换协议。

潘功胜介绍,“互换通”和常备货币互换安排的启动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两地金融市场的联通效率,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央政府支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表明,扩大开放是实现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的强大推动力,也是进一步提升中国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关键之举。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很多有利的条件和独特优势,是内地金融市场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桥梁,也是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先行先试’的重要试验场。”潘功胜说。

人民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中国网财经4月27日讯 证监会27日晚间发布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通知称,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

全文

各发行人、各保荐机构:

2020年4月27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方案。2020年4月27日,《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则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稳步推进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工作,有序做好注册制实施前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过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前,中国证监会将按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起,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已通过发审委审核并取得核准批文的,发行承销工作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已通过发审委审核未取得核准批文的,可以继续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正式发布前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并按照现行规定启动发行承销工作;也可以自主选择申请停止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正式发布实施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履行发行上市审核、注册程序后,按照改革后的制度启动发行承销工作。向深交所申报的,由深交所按照中国证监会在审企业顺序安排发行审核工作。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已通过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审核的,由中国证监会继续履行后续程序。

二、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终止尚未经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创业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深交所,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交所仅受理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在审企业应按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向深交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可以将反馈意见回复作为申请文件一并报深交所。在此期间受理的企业,深交所基于其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按照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工作。

三、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深交所开始受理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市场主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前后在审企业平稳有序过渡。

特此通知。

中国证监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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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份银行新政策

移动支付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人们的日常交易都是使用现金,刷卡支付的人甚至都不多。那时候,银行就是最受“欢迎”的地方,存款、取款都要到银行去办理业务,人多的时候可能还需要排队。

后来,有了移动支付之后,现金支付的方式慢慢被人们所“抛弃”,而且数字化时代下,连银行的许多业务都可以在手机上办理了,十分便捷。但是现金业务仍旧存在,而如今一个关于现金业务的“新规定”就出台了,关乎到每个人的存、取款。

3月1日起,存取款有新规

早在2021年的时候,央行联合证监会、银行间会就共同发布了一份通知。其中明确表示,从2022年3月1日开始,存取款业务将会采用新的规定,规定表示现金超过50000元人民币,或者是10000美元等值的外币时,需要核查身份且登记。

也就是说,无论存款还是取款,只要是现金业务,超过规定的金额,就要多一道“程序”了。从内容来看,这是对大额现金的一个管控,而且这一规定早就有迹可循,只不过现在才在全部金融机构实行。

早在2020年时,央行就已经通知,在深圳、浙江、河北三个地区,实行大额现金管理的试点。同样采取的是超出规定金额便要登记的措施,只不过当时的规定金额要更高一些,个人存取款业务中,浙江规定是30万元,深圳、河北则分别为20万以及10万元。

如今这个规定是直接“缩减”到5万元,这也导致不少人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这个规定是对存取款自由的一种“限制”,明明是自己的钱,怎么存取还要被“监管”呢?事实上,这个规定是有重大意义的。

新规的重大意义

大家知不知道,大额现金交易,如果不加以管控,背后的风险是难以估量的,甚至会有很多金融犯罪应运而生,例如洗钱这样的违法行为。根据央行在2021年11月发布的报告,2020年我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接收118亿左右的大额交易报告,其中可以报告就有258.67万份。

如果不加以监控,这258.67万份的交易中,难免会产生金融犯罪行为,影响金融行业健康,更有可能多出许多因此受害的储户。而且,在大额交易当中,尤其是现金交易是最容易发生犯罪行为的。

因为比起线上交易的有迹可循,现金交易的追踪溯源是较为困难的,因此管控好大额现金,相当于从根源上杜绝了犯罪行为的发生,大大降低风险,也是为广大百姓考虑。最主要的是,这样的“管控”看起来是“限制自由”,实际上对于广大百姓的影响几乎没有。

对百姓有什么影响?

对于储户而言,只要是正常进行存取款交易,资金有正当来源,有正当去向,合理合法,就不必担心受到管控,唯一可能要“麻烦”的一点就是,在存取款的时候需要登记,而且央行也曾表示过,登记也会尽量“简化”,不会收集银行已有的个人信息,所以这个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而且,对于个人而言,如今存取大额现金的场景也不多见了,毕竟移动支付如此发达,根据官方数据,2022年2月1日—6日期间,短短6日我国非现金支付基恩就已经达到了14.9万亿元,这也反映了如今人们更倾向于使用非现金支付。

此前河北、浙江两地进行试点的时候,官方也曾表示,在试点地区的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笔数是很少了,仅仅只占据总交易的1%左右,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其实没有大额现金存取的需求,自然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如果非要说有影响的话,那也是正面的,让我们所处的金融环境更加安全,保护我们的财产健康,更让百姓们间接避免了损失。所以说,大家根本无需担心。

综上所述,从2022年3月开始,超过5万元的现金存取业务就需要登记并且核查身份了,但是只要正当办理业务,百姓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反而对我们有好处。大家如果真的十分纠结的话,大额交易也可以在线上进行,也可以避免多一道程序。

不知道大家现在还有使用现金的习惯吗?这一规定会对你们产生影响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银行新政策新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6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4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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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图:视觉中国

广州日报·新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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