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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6月21日讯,有投资者向宏达股份(600331)提问, 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权是否被司法冻结?
公司解答表示,您好!感谢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目前处于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状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等。
导读: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2022年,已经过去了一半!
回顾上半年的花生现货行情,我们发现,自2022年2月底以后,国内花生现货价格,便出现触底反弹,截至目前,花生现货平均售价,已经上涨了约25-30%左右。
我们可以拿以下数据来做下对比:
2022年2月26日,河南正阳和河南南阳花生产区,麦茬通货米价格在:3.65-3.70元/斤左右;麦茬7个筛上精选米价格在:3.95-4.00元/斤左右;麦茬8个筛上精选米价格在:4.05-4.10元/斤左右。
2022年7月2日,河南正阳和南阳花生产区,麦茬通货米:4.65-4.75元/斤左右;麦茬7个筛上精选米:5.05元/斤左右;麦茬8个筛上精选米:5.15元/斤左右。
严格意义上来说,今年花生现货价格真正的上涨阶段,是在3-5月份,进入6月份之后,国内花生现货价格,就一直处于横盘整理状态!
花生米购销下降,花生现货价格横盘,下半年花生运行趋势如何?
据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5月,国内批发市场花生日均到货量约为957吨左右,日均出货量约为603吨左右,与4月份环比,日均到货量和日均下货量,均有22%以上的增长。
2022年1-5月份,国内批发市场花生累计出货量同比下降约4.3%左右,低于最近三年的均值。6月份,国内花生批发市场,销售数据,虽然有所转升,但整体运行状态,仍处于偏弱态势!
从以上数据来看,2022年上半年,国内花生米购销情况,并不理想。
这一情况,说明国内的花生消费市场,受国内外大环境的影响,仍处于缓慢恢复状态,随着国内疫情缓解,各行业消费逐步复苏,下半年花生消费需求,会有所增加。
从国内花生产区的现状来看,河南、山东、河北等花生主产区,农户手中的存货,已经基本见底,部分冷库花生也已经出清,花生产区大批量现货,很难组织!
自2020-2022年年初,我国进口花生的利润,受汇率及运费影响较大,海运费用上涨叠加人民币升值,使进口花生价格长期处于倒挂状态。
一般情况下,进口花生的含油量要比国内花生稍高一些,其主要用途,是被用作油料花生,国内大部分花生油加工企业,对进口花生的依赖性较强。
很多业内人士坦言,随着国内花生价格不断走高,进口花生米及花生果,有部分流入国内批发市场,这对于国内花生价格,将会形成一定的压制作用。
我们可以看下2022年上半年,花生油、花生米和花生果的进口情况:
2022年1-5月份,我国花生油进口总量约为4.9万吨;去年同期,花生油进口总量约为19.69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进口总量下降约75.09%。
2022年1-5月份,我国未去壳花生,进口总量约为4.2万吨;去年同期,进口总量约为12.73万吨;进口总量同比下降约66.97%。
2022年1-5月份,我国去壳花生,进口总量约为24.82万吨;去年同期,进口总量约为52.83万吨;进口总量同比下降约53.02%。
从以上数据,我们不难看出,2022年上半年,花生油、花生米和花生果的进口数量,同比都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降幅。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国际地区局势的不稳定、般期不稳定和国际油油米价格上涨等。
目前来看,上述影响因素,都没有得到有效缓解。黄淮宏大预计,2022年下半年,花生进口数量很难出现大的改变,全年花生进口总量,很难超过60万吨大关。与前两年相比,整体降幅约在50%以上。
国内花生市场,分为油料花生米和商品花生米两个市场,两者虽然联系紧密,但却一分为二,泾渭分明。
往年,油料米市场对于商品米市场的影响,相对来说是比较小的,因为花生油压榨企业,多是靠进口花生油和进口油料米,来缓冲国内花生现货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
进入2022年之后,却出现了一个反常现象,因受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商品米下货速度缓慢,下游经销商备货并不积极。
但是,花生油压榨企业,在国内花生油市场正处于消费淡季的时候,却率先调升了油料花生米的收购价格。
我们从1-5月份,国内各花生油压榨企业,花生收购价格的行情趋势上,就可以很明显看出这一现象。
黄淮宏大认为,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到了进口花生油和进口油料米下降的影响,花生油压榨企业,不得不调升国内油料米的收购价格,以便能迅速备足所需库存,以免下半年,花生油消费旺季来临的时候,影响正常的生产!
写在最后:
截至目前,国内春播和夏播花生种植面积已经基本探明,河南、山东、河北和东北各花生主产区,花生种植面积,整体减种约在20-30%左右,这已经成为行业内的共识。
压榨厂收购价格的持续稳步递增,新季花生种植面积大幅减少,进而会对国内商品花生米市场产生影响,叠加物流运输情况改善、花生消费旺季来临等。
黄淮宏大预计,2022年下半年,国内花生市场价格整体易涨难跌!
以上仅为黄淮宏大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如果你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46,237,405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 2022年1月18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118-1号)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沪02民初字第232号,获悉控股股东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1轮。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占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上述轮候冻结具体情况
轮候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轮候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宏达实业持有公司546,237,40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上述司法轮候冻结后,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的数量为546,237,40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具体为:
除本次公告的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外,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8日、2019年11月11日、2020年8月11日、8月12日、8月14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和12月31日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权和债权被冻结的公告》(临2018-036)、《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2019-040)和《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43)、(临2020-044)、(临2020-045)、(临2021-007)、(临2021-010)和(临2021-045)。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上查询到的2022年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告》(2021)沪74执338号,申请执行人安信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达实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处置被执行人宏达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已于2022年1月21日由竞买人竞买成交。
经公司向宏达实业询证,宏达实业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书面回函:
1、经查询,截至2022年1月24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数为546,237,405股,持股数量尚未发生变动。
2、2022年1月18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经核实,本次轮候冻结的原因为: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诉宏达实业民间借贷纠纷,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诉讼保全将宏达实业持有的上述股票冻结。
3、截至2022年1月25日,宏达实业债务逾期金额为27.69亿元,除上述债务逾期发生诉讼外,不存在其他因自身借款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宏达实业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4、宏达实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所持公司1,000万股被司法处置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宏达实业不涉及对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
6、宏达实业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股权冻结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宏达实业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30,000万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盈利7,500万元至9,500万元。
3、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公司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22.160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在2020年年报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目前,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工作尚在进行中,尚无法判断四川信托的相关风险处置是否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及具体影响金额,若出现影响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224,632.63万元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30,000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00万元至9,5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632.63万元。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492.41万元。
(二)2020年度每股收益:-1.1055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方面
化工方面,2021年以来,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市场需求强劲,价格上涨,经济效益大幅增加;天然气化工合成氨产品价格上涨,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有色金属锌冶炼方面,受锌精矿供应短缺影响,公司购买锌精矿成本较高,电解锌生产装置处于低负荷运行,锌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2、因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的执行,公司名下3处房产完成司法处置,处置价款合计金额3.09亿元,用于向金鼎锌业支付返还利润款。上述3处房产处置价款与账面净值及相关税费的差额1.56亿元计入当期资产处置收益。
3、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原老厂区建筑物、设备等资产,形成资产处置收益3,030万元。
4、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公司本年对尚未返还利润的本金计提延迟履行金3,266.9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四、风险提示
(一)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在2020年年报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宏达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宏达股份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20)等。
截至目前,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工作尚在进行中,尚无法判断四川信托的相关风险处置是否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及具体影响金额,若出现影响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未就上述不确定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公司将根据四川信托风险处置相关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个银行账户中存款限额人民币或美元1,496,426,533.22元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中包括公司党委专户中的资金438,257.56元和公司工会专户中的资金1,108,559.18元。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实际被冻结资金的总金额为15,399,940.85元人民币(其中美元账户实际冻结金额7,263.74美元,按2021年3月21日结息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47,509.29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及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1-031)。
2021年8月12日,公司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党委专户中的资金438,257.56元和公司工会专户中的资金1,108,559.18元已于2021年8月11日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另外10个账户中的资金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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