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最新消息(政府性基金)

2022-06-27 19:01:41 基金 xialuotejs

城地香江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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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消息 近年来,上市公司高管内幕交易的案例屡见不鲜,但依然有人以身试法,一再挑战法律底线。

12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显示,被告人郑某因涉嫌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17年11月29日,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实际控制人沙某勇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建设”)董事长谢晓东面谈后,初步形成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公司收购香江科技的资产重组动议。2018年1月26日,城地建设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宣布正在筹划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认定,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26日。

然而,在敏感期内,被告人郑某在参加香江科技企业年会过程中,从沙某勇处获悉上述内幕信息,并于2018年1月22日至24日,利用其本人及实际控制的于某(郑某岳父)证券账户先后买入上海城地建设股份公司股票5万余股,总成交额人民币148万余元,后于2018年6月11日至2020年3月10日将上述股票陆续卖出,亏损金额达14.4万余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局于2019年12月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告人郑某与香江科技的董事长沙某勇是多年好友,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4次通话及微信语音通话联系,并在2018年1月3日、1月5日当面接触。由于被告人郑某不能合理解释为何其买入“城地股份”时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间基本一致,且存在交易金额放大,交易习惯与以往不同等现象,遂被罚款6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沙某勇为香江科技前法定代表人,不过,已于2015年12月30日卸任。目前,其是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05%,仅次于该行董事长谢晓东。而香江科技是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成立于2020年,是一家通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沙某勇等15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香江科技100%股份,交易价格确定为23.33亿元。其中,沙某勇持有的股份最多,为31.32%,遂其交易对价总额达7.31亿元,超过此次交易价格的1/3。

作为此次重组标的的实控人牵入泄露消息,其好友构成内幕交易罪。2020年,被告人郑某向公安机关交代上述犯罪事实。经法院认定,被告人郑某非法获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内幕信息,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交易该证券,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且情节严重。遂其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涉嫌犯内幕交易罪的并非郑某一人。与城地股份执行总裁刘某锋相交多年的陈某容也试图投机取巧,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频繁联系刘某锋,并于2018年1月9日至19日,利用其父陈某兴的账户买入“城地股份”股票42300股,买入金额为111.39万元,实际获利2.98万元。

以身试法的行为最终的结局只能是得不偿失。根据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信息,陈某容的违法所得不仅被没收,而且还被判处8万元罚款。




政府性基金



摘要


1、房企困境,土拍遇冷

自“三道红线”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收紧以来,房地产行业融资环境呈现收缩态势,其中民营房企信用债净融资持续为负。此外,受前期各地楼市调控政策及期房交付问题影响,居民购房意愿下滑,主要城市商品房销售情况呈持续恶化。受地产销售及融资双重困境影响,房企拿地意愿快速下滑,2021年下半年度全国土地拍卖市场呈现量价齐跌,成交行情由热转冷


2、土地财政,地方政府重要抓手:
2015年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增从3.82万亿增长至9.39万亿,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占比亦大幅增长,从2015年的85%增长至2021年93%。而从各省综合财力结构来看,土地财政与区域经济发展高度挂钩,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土地依赖度明显高于其他省份,考虑各省经济体量及其占比,目前土地财政已然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抓手。


3、各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压力测算:
进入2022年以来,虽然各省楼市政策持续放宽,但是主要城市商品房销售情况仍在恶化,且房企债券违约浪潮持续蔓延,土地拍卖市场行情转暖迹象仍旧不明,短期来看各省土地财政改善难度较大。因此,我们基于土地出让收入占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90%、目前土地拍卖市场行情已经触底以及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出让收入之间存在半年时滞的三点假设出发,对2022年度各省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压力测算。
基于压力测算结果来看:
1.政府性基金收入能够有效覆盖一年内到期及回售债券余额,且对城投平台短期有息债务覆盖能力大于1的省份(直辖市)主要包括:上海、北京、广东、辽宁、青海。
2.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法覆盖一年内到期及回售债券省份(直辖市)主要包括:四川、湖南、贵州、天津、新疆、甘肃、吉林、江西、宁夏、广西及云南。
3.政府性基金收入能够覆盖一年内到期及回售债券但对城投平台短期有息债务覆盖倍数小于0.5的省份主要包括:河南、重庆、陕西。


风险提示:统计数据存在误差、土拍行情下行超预期。



正文

1.房企困境,土拍遇冷

自“三道红线”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收紧以来,房地产行业融资环境呈现收缩态势,其中民营房企信用债净融资便持续为负。此外,受前期各地楼市调控政策及期房交付问题影响,居民购房意愿下滑,主要城市商品房销售情况呈持续恶化。

受地产销售及融资双重困境影响,房企拿地意愿快速下滑,2021年7-12月土地成交价款分别下降36%、42%、13%、33%、34%和29%,期间累计成交价款较2020年及2019年分别下滑约30%及23%,土地拍卖市场呈现量价齐跌,成交行情由热转冷。

分省来看,2021年度各地土地成交情况亦进一步分化,浙江、江苏、安徽、北京、上海、天津、青海七个省市实现正增长,而其余省份土地成交价款则均有所下滑,其中云南、海南、黑龙江、广西、江西、内蒙古、山西、新疆、宁夏等省全年土地成交价款下滑超过30%。

注:西藏自治区土地成交数据缺少,未纳入统计。


2.土地财政,地方政府重要抓手
2.1.土地财政为政府性基金主要构成

政府性基金作为各级地方政府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而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其中就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而言主要构成包括地方农网还贷资金收入、港口建设费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等在内16项细分收入。

2015年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增从3.82万亿增长至9.39万亿,年均增幅达到24%,远高于同期经济增速,而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占比亦大幅增长,从2015年的85%增长至2021年93%。

此外,根据财政部2011年所披露的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结构,以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形式所形成的收入占土地出让收入比为88.9%。因此,以土地成交价款作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替代变量,为我们观察各省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提供了更为高频。

虽然政府性基金收入与土地成交价款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但土地成交价款仅为合同交易金额,并且根据规定国土资发〔2010〕34号文规定: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而政府性基金收入:土地使用权收入则采取收付实现制,以实际缴纳入库金额为准。因此,土地出让收入较土地成交往往存在一定的时间滞后。

2.2.土地财政挂钩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依赖度大

正如前文所述,2015年以来受益于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土地拍卖所形成财政收入已然成为政府财力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受区域间发展差异及中央转移支付调节影响,各省综合财力对土地依赖度[1]也并不相同。

通过分析2020年度数据情况,各省土地依赖度与区域经济及城市发展发展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其中,土地依赖度超过40%的省份分别为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均为沿海经济发达省份;重庆、江西、四川、湖南、安徽、湖北等省在强省会发展战略带动下及城镇化快速发展下,土地依赖度也均超过30%;相较之下西北及东北省份其土地依赖度相对较低,综合财政对中央转移支付依赖度更高。

再结合各省经济体量及对土地依赖度情况来看,土地财政已然成为地方政府重要抓手。

[1]本文土地依赖度计算公式:政府性基金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3.各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压力测算

进入2022年以来,虽然各省楼市政策持续放宽,但是主要城市商品房销售情况仍在恶化,且房企债券违约浪潮持续蔓延,土地拍卖行情市场转暖迹象不明,短期来看各省土地财政改善难度较大。因此,我们通过以下假设对各省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估算,并基于估算结果对各省偿债能力进行计算。

假设1:根据历史统计土地出让收入占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约90%。
假设2:目前土地拍卖市场行情触底,各省2022年上半年度土地成交价款同比增速与2021年下半年度保持一致。
假设3: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成交价款之间存在6个月之间滞后。
注:西藏自治区土地成交数据缺少,且区域内城投债务规模较小,因此本文并未对其进行估算。
基于上述估算结果,我们进一步筛选观察哪些区域存在潜在偿债压力:
1.政府性基金收入能够有效覆盖一年内到期及回售债券余额,且对城投平台短期有息债务覆盖能力大于1的省份(直辖市)主要包括:上海、北京、广东、辽宁、青海
2.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法覆盖一年内到期及回售债券省份(直辖市)主要包括:四川、湖南、贵州、天津、新疆、甘肃、吉林、江西、宁夏、广西及云南11个省份。
3.政府性基金收入能够覆盖一年内到期及回售债券但对城投平台短期有息债务覆盖倍数小于0.5的省份主要包括:河南、重庆、陕西3个省份。
此外,再考虑到各省土地财政依赖情况做进一步分析,新疆、宁夏、甘肃三省受益于中央转移支付力度较大,土地依赖度低于15%,政府性基金收入下滑对其债务偿付影响可能较轻。
整体而言,我们基于对各省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压力测算,倘若2022年上半年度土地市场行情无法快速转暖,那么四川、湖南、贵州、天津、吉林、江西、广西、云南、河南、重庆及陕西11个省份所面临的偿债压力或将较大。


风险提示:统计数据存在误差、土拍行情下行超预期。

注:文中报告依据国元证券研究中心已公开发布研究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和相关风险提示等详见完整版报告。

✭ 证券研究报告:《土拍遇冷,各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压力测算》

✭ 对外发布时间:2022年3月25日

✭ 本报告分析师:杨为敩,执业资格证书编号:S0020521060001





城地香江股份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云动力”)。

●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云动力提供担保合计0.3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6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以下简称“镇江农商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云动力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为0.3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65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18、2021-04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88407302A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84号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节能设备、精密钣金制造、通讯电力塔、桥架、母线、高低压成套装置、数据机房相关产品

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钣金件喷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香江科技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镇江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叁仟万圆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行使代位权所发生的费用、行使撤销权所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5)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约定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还款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 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提 示:保证人在此已同意,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均无条件愿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同意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18、2021-046),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9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84%。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9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城地香江最新价

城地香江(603887.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中选“怀来合盈金融数据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第一阶段)项目1#4#楼机电总包”的通知,此次中选价3.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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