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丹邦(协创数据股吧)

2022-06-20 19:07:22 证券 xialuotejs

st丹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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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5月31日讯,有投资者向*ST丹邦(002618)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2020年度是无法表示意见。按照上市规则,2021年审计意见必须是无保留审计意见了,现在都5月底了,请问贵公司有什么解决无法表示意见的方法么?建议赶紧找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回答表示,投资者,您好,公司将加大FPC产品及PI膜等主力产品的销售力度,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亦将尽早选聘合适会计师事务所,力争在2021年消除相关情形导致的风险警示,感谢关注。




协创数据股吧

6月13日丨协创数据(300857.SZ)公布,截至公告日,此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股东金通安益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金通安益持有公司股份855.70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4%。




st丹邦2022年会退市吗

公告显示,因*ST丹邦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ST丹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深交所表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3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st丹邦科技最新消息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情形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2021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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