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协会公告怎么发(基金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2023-02-04 18:37:37 证券 xialuotejs

基金业协会会发基金从业考试成绩查询公告吗

会的,基金从业考试过后都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的。成绩查询一般在考后一周会公布。

2018年4月份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全国统考已于4月21、22日顺利结束。根据协会微信号通知,考生可于4月27日18:00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2018年5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5月26日(周六)在全国18个城市举行。成绩查询时间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每科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取得该科成绩合格证明。

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相关科目考试后,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的,需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或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具体要求见协会相关规定。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站也就是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站。

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会罚款吗

不会罚款,但是后果很严重。1、根据《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给予违纪处分,取消当场考试成绩,并根据违纪情况给予1-3年禁考处理;

2、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发布违纪公告进行通告批评;

3、将违纪情况通知所在单位;

4、违纪信息与证券、期货行业共享,禁考期内将无法参加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5、将违纪行为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流程?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条件?

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证监会下属机构,13年成立以来至今备案基金管理人规模达25000家。

2、协会备案分为私募基金备案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主要针对私募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3、基金管理人备案分为4个部分,分别是:证券类/股权类/创业类/其他。

4、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一项或多项进行备案,四项要求不同,需要材料不一。

5、材料齐全,审查能得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准予通过。

6、审核通过以后协会以邮件形式通知备案提交人。同时可在网站查看该公司通过信息。

近期,协会对基金管理人备案要求明显提高,这也是协会对自身和本行业的严格要求。

基金协会公告怎么发(基金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第1张

向基金业协会进行投诉??大家知道怎么弄吗?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往往会出现与基金管理人的法律纠纷,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维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 维护好基金业的行业秩序,现将有关投诉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途径

基金业协会接收投诉的主要途径如下:

(一)电子邮箱:tousu@amac.org.cn(邮件以“投诉人姓名_联系方式_投诉对象_投诉事由”命名);

(二)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邮编100033(请标明“法律部收”);

(三)在线投诉:对于投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还可直接点击其公示信息中的“投诉”按钮,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投诉信息;

此外,投诉人还可以拨打私募基金全国统一咨询热线电话400-017-8200,进一步咨询有关投诉事宜。

二、投诉材料

(一)资料要求。为便于投诉事项处理,投诉人提交投诉材料时,请务必保证信息完整、资料齐全,至少应当包括投诉人真实姓名(名称)及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明确投诉对象以及具体投诉事由(包括基本事实和诉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比如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相关协议签章本文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投诉人要对投诉事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实名投诉。原则上,基金业协会只接收实名投诉。对于接收的非实名投诉,将作为投诉举报线索在自律管理中予以关注,不作为投诉事项处理。

(三)线索处理。基金业协会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到行业监督管理中,可以向基金业协会提供涉及自律管理对象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等。对于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基金业协会将认真对待,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四)材料受理。基金业协会接收投诉材料后,将视情况积极引导投诉人与投诉对象通过仲裁、诉讼及民事调解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争议、纠纷。对于投诉事项是否被正式受理,以基金业协会书面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投诉材料接收后,基金业协会将按照程序办理,请投诉人在投诉材料中留好联系方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三、投诉答复

接收投诉材料后,基金业协会将对投诉事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进行审查。对于属于受理范围的,基金业协会依法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基金业协会将结合具体情况,支持通过其他渠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事项,基金业协会不予受理:

(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范围的;

(二)依法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的;

(三)投诉人提出投诉请求,但未说明投诉人姓名(名称)、未说明投诉事实、理由、请求或未按规定对其投诉材料进行确认的;

(四)没有新事实、新情况,投诉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投诉的。

中国基金业协会欢迎社会各界及时反映行业问题,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