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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时代财经
“华帝是原告,胜诉后会得到赔款,对吗?”
11月2日上午,一位投资者在华帝股份(002035.SZ)股吧里询问。
此前有消息称,“华帝股份将吴亦凡经纪公司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
华帝股份证券部一位人士向时代财经证实确有此事,“是一个正常的诉讼案件,起诉缘由是基于双方之前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来源公司网站
截至11月2日收盘,华帝股份的股价下跌1.69%报5.81元,今年以来的跌幅已经达到32.83%,市值蒸发约24亿元。
起诉吴亦凡经纪公司
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华帝股份与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凡世”)、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潮廷”)、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凡世”)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开庭时间为11月22日,审理法院为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北京凡世成立于2015年1月30日,法定代表人是吴林,公司股权结构为吴林持股99%、胡冰洁持股1%。内蒙凡世成立于2017年4月26日,该公司是北京凡世100%控股的子公司。
天眼查截图
内蒙潮廷成立于2017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是胡冰洁,公司由星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持股。
有媒体称,吴林是吴亦凡的表哥,北京凡世是吴亦凡的经纪公司。
提及华帝股份与吴亦凡的关系,还有追溯到两年多之前。2019年12月6日,华帝股份宣布吴亦凡正式成为公司代言人。但是,2021年7月下旬,吴亦凡因涉事被刑事拘留,后被正式批捕。
时代财经注意到,华帝股份7月19日在官微上表示,“公司与吴亦凡代言合作已于2021年7月到期,相关宣传合作已完成及终止。”
华帝股份官微截图
缘何这次又有提起诉讼?
上述华帝股份证券部人士表示,公司与吴亦凡在合作之初签订了合同,“他的有些行为,我们认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因此就会有这个起诉的程序。”
那么,此前同样签约吴亦凡代言的良品铺子是否也有起诉?11月2日,良品铺子证券部一位人士表示,公司暂时还没有此类说法。
券商下调业绩预测
资料显示,华帝股份是2004年9月1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端智能厨电、卫浴产品、定制家居等业务,实际控制人是潘叶江。
iFind数据显示,2004年上市至2020年,华帝股份的营业收入从7.67亿元增长至43.60亿元,归母净利润从0.28亿元增长至4.08亿元。
10月27日,华帝股份披露2021年三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5亿元,同比增长33.37%;实现归母净利润2.78亿元,同比增长1.88%。
但就单季度业绩而言,华帝股份今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13.06亿元,同比增长0.04%;归母净利润为0.38亿元,同比下降64.52%。
天风证券认为,华帝股份在今年第三季度因原材料成本压力毛利率、净利率承压,预计随着后续季度原材料成本压力缓释,以及终端需求恢复规模效应显现,公司盈利能力改善趋势将确立。
业绩下滑也直接影响了华帝股份的股价。11月2日,华帝股份以单日下跌1.69%报收5.81元,今年以来的跌幅已经达到32.83%,市值蒸发约24亿元。
华帝股份今年以来股价走势(来源东财截图)
和今年二季度末相比,华帝股份三季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略有变化。原本重仓的中欧价值发现基金减持了259.32万股,尚持有1285.4914万股,位列第6大流通股股东;原持有637.488万股的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退出。
新进入者是持股598.96万股的毕盛中国A股投资基金,另外,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今年三季度加仓了1201.2765万股。
天风证券研报预计,华帝股份2021-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3.78亿元、4.11亿元和4.43亿元(此前预测为6.10亿元、6.97亿元和7.65 亿元)。
由此可见,天风证券下调了华帝股份的业绩预测,2021年业绩的下调幅度达到38%左右。
对此,天风证券的解释是,“业绩预测下调主要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背景下公司盈利能力承压,且公司持续推新或导致未来销售费用的上行”。
12月2日丨梦天家居(603216.SH)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此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69.913万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56,755,315,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412647%。配号总数为156,755,315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156,755,314。
根据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078.91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此次发行股份的50.0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53.60万股,占此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982.40万股,占此次发行总量9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178457%。
10月26日丨华帝股份(002035.SZ)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3.06亿元,同比增长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8.46万元,同比下降64.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00.94万元,同比下降62.16%;基本每股收益0.0440元。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1,623,12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860,046,4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为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分配比例=860,046,418股×0.3元/股=258,013,925.40元。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881,623,124股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258,013,925.40元÷881,623,124股=0.2926578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0.2926578×10=2.926578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以0.2926578元/股进行计算,所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26578元/股。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81,623,124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股本860,046,4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013,925.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所得基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21,576,706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1,623,12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860,046,4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1日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
咨询联系人:王钊召
咨询电话:0760-22839622
传真电话:0760-2283925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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