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业股份(永赢消费主题基金a)

2022-06-20 3:26:08 证券 xialuotejs

天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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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5月17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07,354,2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0,735,426元,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有关规定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0元。待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个人所得税并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交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本次权益分派有疑问的,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3-2623118;传真:0993-2623163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永赢消费主题基金a

11月06日讯 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永赢消费主题A,代码006252)11月05日净值上涨3.25%,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2.8736元,累计净值为2.8736元。

永赢消费主题A基金成立以来收益187.36%,今年以来收益72.93%,近一月收益14.68%,近一年收益88.89%,近三年收益--。

本基金成立以来分红0次,累计分红金额0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常远,自2019年12月12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83.49%。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比亚迪(持仓比例8.37%)、泸州老窖(持仓比例8.24%)、隆基股份(持仓比例8.07%)、牧原股份(持仓比例5.73%)、五粮液(持仓比例5.36%)、龙蟒佰利(持仓比例3.86%)、华海药业(持仓比例3.80%)、华兰生物(持仓比例3.68%)、美的集团(持仓比例3.38%)、玲珑轮胎(持仓比例2.9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金回顾

2020年3季度,沪深300指数上涨约10.17%,创业板指5.60%,相较于二季度创业板指的大幅上涨,三季度市场总体上涨更加温和平均。三季度永赢消费主题基金继续秉承了大消费持仓占比较高的特点,适度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和光伏产业的配置。

本季度行业调整的主逻辑是以长期上涨空间确定度更高的消费领域为核心配置,选择产业趋势和盈利驱动同时向好的成长股方向为重要配置,并相对前瞻的布局了部分具备显著安全边际并且证明具备行业持续竞争能力的周期龙头公司。

基金展望

三季度全球主要经济体大部分出现了环比的显著改善,尤其是中国经济的复苏态势更为强劲。从全球宏观角度看,中国权益市场的吸引力仍然显著。未来一段时间,疫情的二次反复或是疫苗普及带来的经济修复都可能在短期内影响市场风险偏好。但是从一个中期维度思考,全球经济的缓慢复苏是个必然趋势,在疫情冲击下能够存活了下来,甚至逐步扩大份额的公司可能在其细分领域的竞争力会有所提升,也孕育着多种投资机会。

消费主题基金将延续稳健价值的投资策略,资产配置上仍以大消费领域为主,辅以布局部分高成长的细分行业,如光伏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并考虑增加部分具有长期成长属性的周期龙头。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流动性边际收紧,本基金将在个股选择上更为审慎,深入发掘能够持续成长、并为投资人创造价值的*企业,发掘未被市场深刻认识的非热门投资机会,将优化组合中的个股质量作为首要目标。争取为投资者创造更为满意的长期回报。




天业股份(600807)股吧

济南高新(原天业股份)(600807)

索赔条件:凡于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5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股吧:

1、 济南高新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由济南中院管辖审理,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管辖依据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三条 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由发行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2、 2019年10月26日,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天业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四、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五、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


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中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不实记载,或者对其他重要信息作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描述。

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对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事项等应当披露的信息未予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构成虚假陈述的,依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天业股份股票索赔*消息

天业股份虽然已经变更为济南高新(600807),但因天业股份名称时期的相关股民索赔诉讼纠纷还在持续发酵。11月17日,有律师收到两百多位投资者的判决书,投资者再次获得测算损失总额约30%部分的胜诉判决,而下一步,在判决生效后,相关案件或将进入执行程序。

1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介绍,法院再次判决被告济南高新向其代理的243位原告投资者赔付约1210万元,其中有一个机构投资者也获得了与普通投资者相同思路的胜诉判决。

“过去对于机构投资者的索赔多数持否定态度,未来可能会慢慢发生一些改变。”许峰称。

而在10月30日济南高新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中,其披露称,前期,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近期,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4045.71万元,部分投资者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并申请拍卖公司相关资产。

许峰律师也介绍,上述公告信息属实,早期该律师也代理部分投资者索赔胜诉后已执行到位,但后续大部分案件胜诉后正在强制执行中,也有部分案件是开庭后还在等待法院判决。

更早之前的2019年10月25日,天业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重大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违规重大担保未披露、虚增利润等多种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当时的天业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顶格行政处罚,并对违规严重的主体市场禁入。

上述律师介绍,根据生效判决,前期提起索赔的投资者胜诉基础条件为:在2015年4月2日到2018年5月3日之间买入天业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一般股民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从被告公告收到处罚结论起算,天业股份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已不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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